摘錄自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臨時委任的第一職階三等文員Josefina Helena das Dores,獲確定委任擔任該職位,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四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馮少榮
根據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議決所批准的立法會二零零一年經濟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經濟分類 | 名稱 | 撥入/新增 | 撥出 |
經常性支出 |
|||
01-00-00-00 | 人員 | ||
01-06-03-02 | 日津貼 |
25,000.00 |
|
04-00-00-00 | 經常性轉移 | ||
04-01-02-01-01 | 退休金補償 |
1,550,000.00 |
|
04-01-02-01-02 | 撫恤金補償 |
180,000.00 |
|
05-00-00-00 | 其他經常性開支 | ||
05-04-00-00-13 | 各項負擔的備用撥款 |
1,755,000.00 |
|
合計: |
1,755,000.00 |
1,755,000.00 |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按照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鄧志澧、陳瑞芳及陳燕玲在本辦公室分別擔任組織資訊處處長、人力資源處處長及財政財產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項及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3/97/M號法令第二十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初級法院編制外合同人員,按所屬職級晉階一職階:
Pascoal Sant'Ana Ribeiro Ferrão Gomes、Artur Pereira Videira及Maria Dagmar Fernandes de Jesus Videira,分別為第二、第一及第一職階書記,首位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晉階為第三職階書記,其餘兩位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四日起晉階為第二職階書記;
Adelino Xavier de Sousa及Etelvina Maria Ferreira Soares Ferrão Gomes,為第一職階助理書記,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晉階為第二職階助理書記。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徐秀玲、陳惠秋及姚翠玲——分別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及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均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三人之編制外合同均以相同職級獲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三月二十日及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Arquimínio Monteiro de Jesus——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晉階為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陳家輝、李凱旋、余志輝、黎瑞蘭及李揚,首三位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後兩位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均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均以相同職級獲續期一年,首位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其餘四位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及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Filipa Fernandes Martins,為本局定期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該確定委任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毫生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二及五款的規定,本局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鄧麗冰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獲准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455,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陳佩玲、李蓓及樊金鳳在本局分別擔任一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及三等文員第一職階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四月十一日及四月十八日起生效,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之批示:
梁葦心學士,本局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及第四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有關職位,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本局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Lurdes Isabel Vong,以及本局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照相排版操作員陳錦榮、何麗珊及李楚民——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有關職位,首位由二零零一年一月六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會議上所作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聘請李家輝於環境暨綠化部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的職務,薪俸195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按市政執委會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十六日及二十三日會議上所作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作修改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聘請尤念碧學士、朱焯信學士及劉玉姬,首兩位分別於行政暨財務部及文化暨康體部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薪俸430點,分別為期六個月及一年,最後一位於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擔任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薪俸255點,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二十三日及三月二日起生效。
按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並於同年二月十六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連同第二十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衛生監督部員工顧新明及余寶來,屬散位制度,獲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分別轉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及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70、150點,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全職委員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並於同年二月十六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連同第二十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環保暨綠化部員工謝達雄,公共街道暨基本設施部員工陳世光及葉潤林,屬散位制度,獲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首位轉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其餘兩位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全職委員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六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連同第二十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城市規劃暨建設部員工鄺仲文、陸英華及李添,屬散位制度,獲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首兩位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最後一位轉為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連同第二十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文化暨康體部第二職階助理員姚惠芳,屬散位制度,獲修改其合約的第三條,將職級調整為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120點,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全職委員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環保暨綠化部之第三職階稽查何誠傑、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吳文志、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蘇儀美及第三職階助理員劉棧能,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薪俸分別為160、160、150及120點,各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十五日、十七日及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市政機構輔助辦公室第五職階助理員歐陽雪雁,獲准續散位合約,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飲食場所“白雲美食”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獲發給第8/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鄺活權。該店位於馬楂度博士大馬路67號至81號地下舖位J,K,L。
飲食場所“兆暉美食”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獲發給第9/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余德肋。該店位於高士德大馬路28號A地下。
飲食場所“泰華欣咖啡麵食”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獲發給第10/2001號准照,持牌人為Chutarat Sae Lim。該店位於亞卑寮奴你士街5號D。
茲聲明,交通暨運輸部前第四職階工場助理員Manuel Germano Brito da Rosa Ferreira的合約,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失效。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一月二十九日第4/200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批示摘錄中,有關第六職階熟練工人容鑑榮及何永昌的續約事宜出現不正確之處,現重新公佈如下:
按代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作出,並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暨運輸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容鑑榮及何永昌,獲准續散位合約,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二月十四日第7/200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批示摘錄中,有關第五職階工人李錦全及梁澄波的薪俸點出現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40點,……”
應改為:“……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50點,……”。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市政副局長 李思豪
按照全職市政執行委員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所作出之批示:
趙子昇及何文德——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本市政局編制外合同員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續與其簽訂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主席 馬家傑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之批示:
羅銳榮學士——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三日起,其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擔任本局副局長之職務。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Ana Catarina Coelho Ruas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壹年,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王秋儀、鍾曉東、姚惠芳、李詠薰及Masato Gerald Jeoffrey Muraishi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皆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首三位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第四位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最後一位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及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張祖強在本局擔任財政及財產管理科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獲續期壹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王瑤琨,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獨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資訊領域特別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陸潔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Luisa Maria da Silva Pedruco Novo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李寶鶯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40。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稽查員,Jorge Acácio do Nascimento da Luz,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719-7,每月的退休金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95點訂出,是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計算出來,另由於計算其三十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司法警察局退休二等偵查員吳麟,其遺孀及女兒Lay Lang Ing 及 Maria Rosa Ung,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477-0/P,每月的撫恤金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50點訂出,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份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撫恤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a)項及第四條,以及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b)項及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鄺榮輝學士在本局擔任司法鑑定化驗所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五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陳國達及Jaquelina Elizabete Estorninho Dia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及九日起續期一年。
梁國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以及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d)項及第二十五條,以及公佈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十一月十三日第124/200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三)項之規定,本局定期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李小娟及高麗娟,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五款,以及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l)項及第二十五條,以及公佈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十一月十三日第124/200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三)項之規定,本局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三等文員Alexandre Luís Gee及蕭俊杰,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四款及第五款和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h)項及第二十五條,以及公佈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十一月十三日第124/200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三)項之規定,本局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Delfina Sílvia de Jesus Bosco及李潔珍,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及第九十條第二款,以及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第一款h)項及第二十五條,以及公佈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十一月十三日第124/200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三)項之規定,本局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António Hernandes de Almeida,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李彥文,以編制外合同形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應其要求由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起終止其合同。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源煒明,水警稽查局人員編制第四職階警員編號115921;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 e)項的規定, 由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無間斷地因患病缺勤超過六個月,而轉為“附於編制”狀況。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水警稽查局指揮部
局長 徐禮恆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二十八條的規定,本監獄的第一職階獄警鍾偉雲、賴偉光、平順有、黃劍明、冼順泉、何江毅、楊健文、劉海斌、梁仲文、蕭偉杰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有關的效力追溯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澳門監獄
監獄獄長 李錦昌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第10/2001號批示:
梁振邦,副總區長,編號404811號,為工作上急切需要,現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第二及第三款、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條c項、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二條至第一百二十五條和第一百三十六條c項的規定,並參照十二月十九日第7/94/M號法律第十三條c項、第十四條c項和第十五條的規定,晉升至消防局軍事化人員男性高級職程之總區長之職位。生效日期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開始。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按照本局局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及二十七日之批示:
Maria Marcelina Sobral Cima Nobre de Morais學士,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其個人工作合同,由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七日起獲續期一年。
Adriano da Silva Ferreir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七職階工人,為期一年。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梁玉萍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之唯一名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技術員組別管理範疇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
按本人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之批示:
甘婉慧——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所規定,從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七日起,獲確定委任為本局行政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三等文員。
按照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李展潤——應其要求,暫停第M-0871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梁筠玲——應其要求,暫停第E-1141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壹年。
按照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歐舜賢、何熾鑾——獲准許從事中醫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C-0416、C-0417。
按照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本局局長的批示:
官世海——應其要求,暫停第M-087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壹年。
按照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卓奇——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047。
按照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下列職員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起自動轉入本局編制之超額狀況:
姓名 | 原職級 | 定期委任之職位 |
Diana Maria Comandante | 一等技術員 | 社會工作部主任 |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申道恕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羅金祐——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中信國際旅遊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Chong Son Internacional, Limitada”,英文為“Chong Son International Travel and Tourism Agency, Limited”,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獲發准照第0019/AV/2001號,持牌公司為“中信國際旅遊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Chong Son Internacional, Limitada”,英文為“Chong Son International Travel and Tourism Agenc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菜園路184號百利新邨第一座地下EA舖。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白文浩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公布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批准的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一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修改: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於社會工作局——管理委員會,由主席葉炳權代行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應何秀慧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蕭威利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曾寶明及張日榮,以及第二職階三等行政文員Olívia Gregório Madeir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及第五款之規定,首兩位自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三日及最後一位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日起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上述職位。
李培,第四職階熟練工人——獲批准以附註形式更改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起轉為第五職階,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Humberto Correia Gageiro及蘇麗江——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及第五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日起以確定委任方式被委任為本局第二職階三等行政文員。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本局第六職階助理員陳振興、湯柏華、梁國勝及杜錦添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50,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按照二零零一年三月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的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黃錦輝學士及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李榮勝學士分別擔任副局長及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按照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
本局首席高級技術員黃穗文、鄧應銓、何蔣祺、胡柱鵬、光華郭、陳宜婉、黃超法、王明保、黃文濤及甄耀平,在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名單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十位,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繼續佔據三月二十七日第15/95/M號法令附表所載的職位。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按照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舉行之本局行政委員會會議第CA-095/2001號所作出之決議如下: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譚韻儀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三等文員羅稚龍及趙健洪的編制外合同續期,薪俸點205,分別為期三個月及一年,各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三日及四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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