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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2/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自澳門回歸後到現在,司法警察局連翻偵破多宗重大案件,這不但改善了司法警察局的形象和取得了公眾的信任,同時,對改善警隊的整體形象、提高警隊士氣及維持社會治安穩定起了重大作用。

面對市民日益提高的服務要求及複雜的刑事案件偵查程序,均對司法警察局的工作帶來新的挑戰,而司法警察局一直能以高度的專業精神和剛毅的工作態度,不斷克服挑戰及表現了打擊罪惡的決心。無論是前線的行動部門或是後勤的行政及輔助部門,從領導層到基層員工,都表現出上下一心,以預防及打擊罪惡為共同目標而努力工作,並作出了貢獻。

在最近偵破的一宗綁架及脅持一名市民的案件中,經過一連串的困難及無畏的偵查行動後,證明司法警察局細緻的技術能力,尤其可驕傲地展示其以科學的方法去分析所遇到的困難,如此,更加加強了行政當局對機構在尊重及維護法紀方面整體運作的信心。

對司法警察局而言,公僕的服務精神和義務不單只局限在預防及打擊罪案方面,更包括與市民溝通接觸方面。在這方面,司法警察局的員工以團體精神和專業責任感履行職務和執行額外的工作要求,並在短暫的時間內給予適當和迅速的回應。

能成功地執行工作及有效地預防及打擊罪惡是集體努力不懈的成果,涉及到司法警察局領導及主管人員的高度專業精神和責任感以及上下員工所表現的熱誠、勤奮和拼搏。基於此,本人欣然公開地對司法警察局全體人員的工作表現給予其應得的嘉許。

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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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自澳門回歸後到現在,澳門治安警察局一直致力為市民服務,並不斷地改善工作。毫無疑問,該局的努力工作成果,已獲得廣大市民的認同,並成功地取得了普羅大眾對警隊的信心,不但實現了治安警察局在維持公共治安及確保社會安寧的工作目標,更為澳門社會經濟發展創造了條件。

面對市民對公共服務質素的要求不斷提高及面對構成社會不穩定的因素等種種問題,無疑對治安警察局的工作帶來了壓力和挑戰,然而,治安警察局在可動用的資源下不斷尋求增加成本效益的工作方法並以堅毅的決心履行職務,不斷克服困難及挑戰,從而務實地回應了社會的訴求。這無疑是該局上下員工同心同德、共同努力的卓越工作成果。

為確保市民能擁有良好的生活質素和保障市民權利及生命財產安全,治安警察局無論在預防罪案發生或在保障公共安寧上所採取的工作佈局,都覆蓋了整個澳門地區的每一角落。同時,亦為市民提供了有效的接觸溝通渠道,尤其是在預防青少年犯罪方面,成功地與市民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關係,鼓勵市民積極參與共同滅罪。

治安警察局在打擊和偵查刑事罪案方面的工作上亦取得了顯著成效,為維持社會安寧作出了重大的貢獻。眾所周知,一個祥和安逸的社會環境,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備因素。

在最近其特別行動組參與由司法警察局成功偵破的一宗綁架及脅持一名市民案件中,以其迅速及有效率的表現,確保了部隊無條件與機關之間在尊重及維護法紀方面的具重要價值的合作。

能成功地履行任務是集體努力不懈的成果,涉及到治安警察局領導及主管人員的高度專業精神和責任感以及上下員工共同表現的熱誠、勤奮和拼搏。基於此,本人欣然公開地對治安警察局全體人員的工作表現給予其應得的嘉許。

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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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四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