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批示:
危行、李貴勝——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兩人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為期一年,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下列人員轉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人員編制之超額狀況:
姓名 | 現時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之主管職位 | 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人員編制內之原職級 |
Elsa da Silva | 預算管理暨會計處處長 |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 |
劉軍勵 | 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 | 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Vasco Barroso Silvério Marques學士——根據六月一日第2/98/M號法律第九條和第十五條,連同現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財政局駐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之非全職委員代表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計。
吳北明學士及黃蔓葒學士——根據六月一日第2/98/M號法律第九條和第十五條,連同現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之主席及全職委員定期委任獲得續期,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計。
鑑於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第9/200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之第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有一謬誤,現作出更正。因此:
附件第一點中文文本:
原文為:“…批給公司住所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1023號南方大廈四字樓的南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以便…”
應改為:“ …批給公司住所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1023號南方大廈四字樓,註冊於商業及汽車登記局C-4冊第44頁背頁第1246號的南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以便…”。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議決:
根據十二月四日第11/2000號法律第三十六條第三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一月三十一日第5/200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別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應考人Maria de Fátima Araújo Alves及Alexandre Miguel Sanches Cruz Canuto,現為二等葡文文牘,獲確定委任為本輔助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葡文文牘,以填補十二月四日第11/2000號法律附表三的空缺。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的批示:
薛子慧——根據第11/1999號法律十四條及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署部門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為期一年。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的批示:
莊寶山及高炳偉,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屬散位合約——根據第11/1999號法律十四條及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修改有關散位合約,轉為同一職級之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60,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審計署
首席審計師 高展鵬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林佩馨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一年,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應考人Maria Natércia Augusta Gil學士,第二職階一等翻譯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翻譯人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
廖鳳玲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受聘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產生效力。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並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António Pedro Falcão Romão Martins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起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薪俸點30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康明琪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五月三日起續期兩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冰瑜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起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劉全培,一等技術輔導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馮錦嫻、黎景林、羅敏靜及黃小英在本局擔任二等技術員第一職階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首位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其餘三位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4/97/M號法令第六十一條,配合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物業登記局局長第一職階譚炳銓學士及海島公證署公證員第一職階郭健雄學士,均屬定期委任,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由二零零一年二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及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本局的臨時委任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第一職階廖東明,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熟練助理員第三職階朱銳光的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因本局文誤,刊登在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摘錄中,有關熟練助理員第二職 階蘇曉禹的散位合同續期事宜出現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應改為:“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區鳳儀及Deolinda Felisbela da Luz——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獲修改,轉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50。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及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第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的本局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第二職階歐陽瑜,獲委任為本局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第一職階,並處於超額狀況。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林樹源為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195,為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按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作出,並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二職階管理員Alfredo da Graça Cardoso Novo,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起,獲續定期委任,為期一年。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二月十四日第7/200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批示摘錄中,有關黃華強、劉永光、傅國華及李牧夫的調整職級日期出現不正確之處,應改為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市政副局長 李思豪
按照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所作出之批示:
劉喜鈞學士,雷世顯學士及吳粵華學士——本市政局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及第五款之規定,該職位獲確定委任,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副主席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所作出之批示:
何沃宣及楊旋開——第二職階助理員,本市政局散位合同員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續與其簽訂散位合同,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六日起生效。
茲聲明,由鄧志財學士及胡麗詩學士在財政局人員編制內就任第一職階二等翻譯之日起,免除其在本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確定委任之職務。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主席 馬家傑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之批示:
José António Pereira Cabrita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起,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為本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郭淑明——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點為265,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按照二月八日第1/86/M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b及d項之規定,批准給予“江和製衣廠有限公司”下列之稅務鼓勵:
a)營業稅之豁免,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開始計算;
b)削減和樂坊一街宏德工業大廈12樓A12座及B12座之不動產轉移稅百分之五十。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偉賢及李結雯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二職階一等文員,薪俸點皆為275點,各自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及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Carolina Sofia Martins Ramos de Baptista Cerqueira Figueiredo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本局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Deolinda Teresa da Silva Nogueira de Sequeira及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Aureliano António Ritchie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及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一)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Joaquim Alves da Silva Pereira及楊炳洪,分別為本局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第四職階熟練工人,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陸潔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陳景良擔任本局職業培訓中心主管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按照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簽署之合同文件: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孫淑儀,又名Rosa Maria Sun,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在本委員會擔任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35,為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秘書長 林美美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連同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通過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陳艷蓮李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10,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盧兆宏在社會保障基金擔任資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批示所核准之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二零零零年度本身預算第二次之修改:
帳目編號 | 項目 | 追加(澳門幣) | 取消(澳門幣) |
61 | 成本 促進澳門貿易及投資活動之開支 |
10,000.00 | |
42 | 投資 有形資產 |
10,000.00 | |
總計 |
10,000.00 | 10,000.00 |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李炳康,委員:張國華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任用譚炳棠及葉健貞,為期一年,分別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600、350點,分別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及二十八日起生效。
關鎮雄、梁小燕及Justino Ceciliano Pedro——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首位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續期半年,其餘兩位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張淑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轉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相等於現行薪俸表之130點。
António Hernandes de Almeid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b)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轉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薪俸相等於現行薪俸表之 305點。
Galdino Joaquim da Roch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b)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李煥笑——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及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Fernando Pedro Quaresma,本監獄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二十八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上述合同獲准續期一年,並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 ,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陳艷梅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莊瑞華,本監獄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的規定,修改上述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熟練工人,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本人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之批示:
蔡紅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實習醫生,重新訂立之編制外合同,從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轉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
尤淑瑞及莫文漢,分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分別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及二十九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三職階及第二職階。
Adelina Tare Pano,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Eurico dos Santos Fonseca及João Manuel de Andrade Lobo,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分別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及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轉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
盧婉文及曾劍如,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分別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及四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其合同按下指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陳鐵芳及Angela Beatriz Dias,分別為第一職階一等及第二職階二等診療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及三十日起生效;
李德豪,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趙源立、鍾淑華、原璧姍及董曉薇,為未分類醫生,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奚俊梅、李妍、譚秀冰、余詠蘭及魏玫莎,為第二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吳心絃——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藥劑事務處處長,為期六個月。
按照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及二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作出的批示:
陳暖——應其要求,暫停第M-092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孫偉達——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043。
按本人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郭偉德學士和曾美有學士——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以及九月二十一日第68/92/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確定委任為本局醫院醫生職程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按照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楊常春——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044。
取消黃永裀、Maria Lisete da Cruz Pereira de Sousa、Joaquim Augusto Lopes Pinheiro第M-0446、M-0848、M-0984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取消張振波第C-0364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按照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王威立、黃子秉——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045、M-1046。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申道恕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為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潘嘉麟學士及Alfredo Liu do Castro學士,分別為第三職階首席及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90、535,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開始生效;
周琳,具高等專科學位,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50,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二日開始生效;
梁艷芬及馮官明,分別為第一職階一等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290,各自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及三月六日開始生效。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批示:
更改以下人員散位合同第三條款,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內載明,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有關人員的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原錦基,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190,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開始生效;
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40:陳伙嬌、陳惠芳、曾瑞華、鄭聯妹、張玉玲、張麗娟、馮淑芬、李惠玲、陸志明、黃麗芬、王效麗、黃綺芳及鄔瑞珍,皆由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開始生效;張瑞明、鄭麗琼、林兆群及李建顏,分別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及十四日開始生效;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30:馮瑞年,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開始生效。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批示:
盧美玲,本局散位合同之第四職階助理員,應其要求解除上述合同,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開始生效。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皆為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許耀明及第二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袁友昌,以及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之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二等文員甯煥庭及黃文照,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及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且已由其本人擔任之空缺。
“皇庭酒樓”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獲發准照第407/2001號,持牌人為Sociedade“Marina Clube Internacional - Recreio e Investimentos (Macau), S.A.”。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其葡文名稱為“Marina Clube”及英文名稱為“Marina Club Chinese Restaurant”,位於氹仔皇庭海景酒店1樓,氹仔馬場以南,氹仔和路環兩島之間空地西北方。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白文浩代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的批示:
周熾豪學士——根據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先後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收取260點薪俸點,合約期為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本辦公室向行政暨公職局徵用何麗瑤學士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起延長一年,薪俸點540。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按照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及九月十六日第49/91/M號法令第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同時符合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續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二職階首席文案陳滿祥,於本學院擔任第三職階文案主任,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高濠輝
根據本學院代院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應Fernanda Rodrigues本人之請求,解除其在本學院以編制外合同形式擔任之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職務,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之批示:
Glenn James McCartney學士——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以及十二月六日第477/99/M號訓令核准的《旅遊學院教學人員及酒店業專業培訓人員通則》第二條及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期限確定之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為本學院第二職階特邀講師,薪俸點455,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之批示:
葉嘉儀碩士——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及二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之形式獲聘為本學院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代院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徐小麗及洪陳燕雲,第六職階助理員,黃永禧,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三人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屬同一職階及薪俸,首二人由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起生效,最後一人由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學院
代院長 甄美娟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九日第52/GM/98號批示第五條的規定,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趙詠雪學士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至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以散位合同方式在本籌設委員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文化中心籌設委員會
籌設委員會主席 馬婷玉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之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人力資源科科長Américo Galdino Dias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一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李建強、Joel Osório Lau do Rosário、覃靜、呂國民、伍良錦及Edgar Edena Mateus Silva,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及五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一年三月十日起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上述同一職位。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茲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公佈轉為本局人員編制內超額狀況名單: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梁啟雄,及資訊高級技術員職程首席資訊高級技術員陳鴻傑,在本局分別擔任航空氣象中心主任及資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各自由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三日及五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余振森及張沙根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及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及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李茵茵,由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起在本委員會擔任同一職級及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Ana Catarina de Figueiredo Antunes Félix Pontes,本委員會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應其要求,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解除與本委員會所簽訂之編制外合約。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於環境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吳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