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保 安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名 單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現公佈二零零零年給予財政資助的名單:

受益者 資助金額 活動內容
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 MOP 15,000.00 千禧公益金百萬行
澳門粵華中學 MOP 30,000.00

擴建校舍籌款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公 告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為期十天,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計。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的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為期十天,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計。開考的公告已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的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法 務 局

公 告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法務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特級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一缺;
首席行政文員第一職階一缺;
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缺;
一等翻譯員第一職階一缺。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經 濟 局

名 單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二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鄺美珍 8.81
2.麥波 8.50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 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戴建業

正選委員:José Maria Pereira Coutinho

馮潤良

通 告

第2/DIR/2001號批示

一、本人行使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號法令第四條f)項賦予的職權,並鑑於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十條至第十二條的規定,現授權限予知識產權廳廳長高天賜學士實施規範澳門特別行政區工業產權法律制度之十二月十三日第97/99/M號法令所規定的行為。

二、同樣,授予權限以簽署所有卷宗組成及裁判執行所需之書信、文書及公函,以及發給其他行政部門之書信、文書及公函。

三、對於現授予之權限,本人保留收回權及監察權。

四、通過本人之確認,知識產權廳廳長獲許可轉授其現被委託之權限予直接附屬之主管人員。

五、至本批示的公布日期,知識產權廳廳長在現授予的權力範圍內所作出的一切行為獲追認。

六、廢止公布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十一月二十日第11/DIR/2000號批示。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名 單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甄倩敏 8.67
2. Fátima Dias da Silva 8.06
3. 李志洪 7.7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何浩然

委員: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廳長 鍾聖心

———

根據十一月一日第72/99/M號法令規定,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於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的註冊會計師名單:

———

根據十一月一日第71/99/M號法令規定,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於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的註冊核數師名單:

———

根據十一月一日第71/99/M號法令規定,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於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的註冊核數公司名單:

———

根據十一月一日第71/99/M號法令規定,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於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中止註冊的核數師名單:

———

根據十一月一日第72/99/M號法令規定,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於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中止註冊的會計師名單:

公 告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報考表格之遞交限期為十日,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澳 門 財 稅 廳

佈 告

關於房屋稅申駁事宜

按照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核准之房屋稅章程第七十一條及四月十三日第19/87/M號法令修訂上述章程之規定,特此佈告,在本年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之期間內,有關納稅人,對房屋紀錄可課稅收益,倘發現核定有不正確時,可提出申駁。

茲將本佈告多繕數張,張貼於慣常之告示處,並刊登於中、葡文主要報章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此佈

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於澳門財稅廳

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本件經由財政局局長艾衛立核閱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名 單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數

甘樂年 8.5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羅金玲

委員:黃永生

何樹榮


退 休 基 金 會

名 單

退休基金會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蕭文浩 8.10

按照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於退休基金會

典試委會員:

主席:朱美萍

委員:蘇熾明

余玉蓮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告 示

茲公佈澳門金融管理局對下指的保險代理人提起一違法行為程序:

黃達樑先生,代理人編號1458/APS

因其違反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第二十七及二十九條的規定(挪用多份人壽保險單的保費及花紅)。根據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第29/CA號決議,並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獲經濟財政司司長核准,上指保險代理人被科處澳門幣五千元罰款。現通知上指保險代理人,自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刊登之日起計三十日為通知期,得於告示期限告滿後十日內,前往位於澳門東望洋斜巷24至26號的澳門金融管理局總部大樓繳付上述罰款。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主席 丁連星

委員 潘志輝


司 法 警 察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第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公告,有關以審閱文件、有條件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梁潔蘭 7.70
2.黃志娟 7.50
3.鄭幸如 7.38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化驗所主任 鄺榮輝

正選委員:廳長 狄愛斯

首席高級技術員 周浩堅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第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公告,有關以審閱文件、有條件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偵查員四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之應考人: 最後分數

1.謝潤芳 7.78
2.林慶璋 7.03
3.趙郁文 6.74
4.卓官文 6.55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馬央

正選委員:校長 張玉英

廳長 羅偉業


衛 生 局

名 單

按照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之通告及九月二十一日第68/92/M號法令而進行之普通外科專科最後考試之評核成績,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後,現公布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陳剛醫生 14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申道恕

通 告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全科醫生職程第一職階第二職等全科主任醫生兩缺,已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一般晉升開考的通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公布,被視為確定名單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本局前技術學校大樓一樓衛生局人事處。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李度明

第一正選委員:周志雄

第二正選委員:陳艷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通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三十三條第二款,以及該通則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現通知紀律程序之嫌疑人,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編制內小學教師Henrique José de Aguiar Fonte Levy,已透過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其被裁定撤職處分。

並通知其可在法定期限內對裁定提起上訴。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社會工作範疇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二十缺,經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第五十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兆源蔡 8.494
2.楊崇蔚 8.093
3.鄧玉華 7.547
4.羅雪兒 7.365
5.陳耀虹 7.119
6.朱艷馨 7.016
7.龍偉雄 6.953
8.蘇寶寶 6.920
9.陳文會 6.687
10.婉紅佘 6.551
11.鮑少宜 6.531
12.梁玉芬 6.505
13.黃伊雯 6.471
14.林家鳳 6.448
15.莫佩妍 6.380
16.李麗萍 6.378
17.Isabel Maria Hó 6.369
18.鄧麗儀 6.301
19.謝家棋 6.299
20.鄧詠詩 6.256
21.方美美 6.236
22.劉惠薇 6.140
23.鄧詩敏 6.101
24.朱毅仁 6.045
25.詹劍烽 6.015
26.鄭嘉洲 5.915
27.蔡忠民 5.830
28.鄭秋虹 5.771
29.李錦培 5.715
30.溫秀紅 5.573
31.容家團 5.423
32.鄭善懷 5.319
33.陳嘉翠 5.150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合格應考人得按本名單的次序出任空缺。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因在最後評核中得分低於五分而被淘汰之應考人:

鍾偉雄;
潘銘基。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二條第九款的規定,因缺席專業面試而被淘汰之應考人:

陳淑貞;
何金明。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葉炳權

正選委員:區志強

黃艷梅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按照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關於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八缺,以審閱文件方式之普通限制性晉升考試被接納之應考人名單,現已張貼在土地工務運輸局行政暨財政廳內,地址為:馬交石砲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4字樓。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按照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關於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三缺,以審閱文件方式之普通限制性晉升考試被接納之應考人名單,現已張貼在土地工務運輸局研究暨文件處內,地址為:馬交石砲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5字樓。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經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有關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的以審查文件及一般限制性晉升考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名單張貼於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行政處。

按照上述法例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海上交通控制員一缺,以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佈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海上交通控制員五缺,以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暨管理廳/行政處/人事科。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佈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政 府 船 塢

名 單

政府船塢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鄺錦成 8.17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於政府船塢

典試委員會:

主席:周進

委員:黃振方

卓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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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船塢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黃振方 7.7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於政府船塢

典試委員會:

主席:周進

委員:鄺錦成

卓凱榮

公 告

為填補政府船塢人員編制行政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於媽閣上街政府船塢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有關人士應於十天內向本廠遞交其報考表格。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於政府船塢

廠長 周進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名 單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氣象高級技術員二個空缺,經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張展超 7.85
2.冼桓明 7.5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侯

委員:梁啟雄

湯仕文


房 屋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將填補本局人員編制下列空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十四樓房屋局財政暨財產管理廳入口處,其招考通告已公佈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十五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十七缺。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