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114/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鑑於有意延續葉炳權學士為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主席之委任,其委任將於十一月三十日終止;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之《退休基金會章程》第十三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本人委任葉炳權學士為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主席,為期一年,其每月報酬相等於公共行政薪俸表110點。

二、本批示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葡文版本

第116/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基於有需要對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二組經常開支中職能分類9-03-0經濟分類04-04-00-00-06,項目為“ 經常轉移-外地-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籌設委員會的款項作出分配;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籌設委員會的建議下,經聽取財政局的意見;

按照四月二十七日公佈之第7/2000號法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二組經常開支中職能分類9-03-0經濟分類04-04-00-00-06,項目為“經常轉移-外地-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籌設委員會”,金額為 $ 4,231,000.00的款項,分配如下:

經常開支

01-00-00-00 人員 $ 1,133,000.00
01-01-00-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01-01-00 法律通過之編制人員
01-01-01-01 薪俸或服務費 $ 415,000.00
01-01-01-02 年資獎金 $ 1,000.00
01-01-02-00 編制以外人員
01-01-02-01 報酬 $ 130,000.00
01-01-07-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 5,000.00
01-01-09-00 聖誕津貼 $ 155,000.00
01-02-00-00 附帶報酬
01-02-03-00 超時工作
01-02-03-00-01 額外工作 $ 40,000.00
01-02-06-00 房屋津貼 $ 15,000.00
01-03-00-00 實物補助
01-03-01-00 私人電話 $ 2,000.00
01-05-00-00 社會福利金
01-05-01-00 家庭津貼 $ 5,000.00
01-06-00-00 負擔補償
01-06-03-00 交通費——負擔補償
01-06-03-01 啟程津貼 $ 15,000.00
01-06-03-02 日津貼 $ 300,000.00
01-06-03-03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 50,000.00
02-00-00-00 資產及勞務 $ 3,088,000.00
02-01-00-00 耐用品
02-01-04-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 5,000.00
02-01-07-00 辦事處設備 $ 250,0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 10,000.00
02-02-00-00 非耐用品
02-02-02-00 燃油及潤滑劑 $ 5,000.00
02-02-04-00 辦事處消耗 $ 10,000.00
02-02-07-00 其他非耐用品 $ 10,000.00
02-03-00-00 勞務之取得
02-03-01-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98,000.00
02-03-02-00 設施之負擔
02-03-02-01 電費 $ 20,000.00
02-03-02-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 10,000.00
02-03-04-00 資產租賃 $ 2,040,000.00
02-03-05-00 交通及通訊
02-03-05-02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100,000.00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65,000.00
02-03-06-00 招待費 $ 60,000.00
02-03-07-00 廣告及宣傳 $ 40,000.00
02-03-08-00 各項特別工作 $ 360,000.00
02-03-09-00 未列明之負擔 $ 5,000.00
05-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 10,000.00
05-02-00-00 保險
05-02-01-00 人員 $ 10,000.00

總支出 $ 4,231,000.00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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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李崇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