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José Armando de Matos Duarte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文員的散位合同,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因本辦公室文誤,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5083頁之第169/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免除薛凱絲學士職務之日期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起......”
應為:“.......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六日起......”。
因本辦公室文誤,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5466頁之第189/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Elias Farinha Soares 學士之日期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生效。”
應為:“.......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六日生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環境委員會顧問高級技術員Nélida Maria Miguens(利蓮達)工程師將於短期內終止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委員會的職務,離澳返葡。自一九九三年九月她開始在前環境技術事務室,後重組為環境委員會服務至今,表現出高度的責任感,充分合作和熱誠的工作態度,關心澳門的環境建設,尤其在完成澳門的環境狀況報告及《蓮花》環境雜誌的出版工作貢獻良多。
其個人具備的才智、專業能力和個人操守都獲得本人及環境委員會仝人敬重和欽佩。為此,對利蓮達工程師予以公開和高度的讚揚,並藉這次表揚,對她多年來為澳門所作的貢獻給予肯定。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馮瑞權——根據現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擔任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為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按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一日的議決:
根據八月九日第8/93/M號法律第三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楊秀嫻在立法會輔助部門擔任技術輔助及文件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續期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批示如下:
陳軒志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委任為第一職階高級調查主任,為期一年,以填補第31/2000號行政法規所設立之一職位。
摘錄自廉政專員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三日及九日批示如下:
張玉梅學士及António José Vasconcelos Costa e Castro——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以填補第31/2000號行政法規所設立之職位,分別自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及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六日及助理檢察長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林靜蕾及何偉豪——根據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四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譚德成、陳樹森、Reinaldo Saturnino da Rosa及羅起強——前二者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後二者為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上述四人之散位合同均以相同職級獲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日、三日、五日及十八日生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代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根據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七條及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Eduardo Alberto Correia Ribeiro為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顧問,為期兩年,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茲公佈經行政長官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批示許可之二零零零年度澳門基金會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七日於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主席:吳志良,委員:白麗嫻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Pamela Maria de Lourdes Viegas,一等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六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第二及第三的鄭錦蓮、馮炳機及Pedro Baptista Gomes,三等文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Sérgio Miguel da Luz,三等文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及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第五十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考試成績表中排名第九十九的應考人李婉儀,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三等文員。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葉北棠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485。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茲聲明本局第二職階公證員Maria Isabel Esteves de Figueiredo Dias Azedo學士,屬編制外合同,由於合同期滿,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終止職務。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公布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批示批准的二零零零經濟年度印務局本身預算的第二次修改: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於印務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馬丁士——委員:Beatriz Dias——財政局代表:何浩然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三日會議上所作決議的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對第二十六條所作修改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聘請 Paulo Wong 於市政局長及副局長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薪俸3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市政執委會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會議上所作決議的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第九職層第一職等的規定,有關考試的唯一合格應考人杜淑儀學士,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按主席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三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對第二十六條所作修改的規定,市政執行委員會辦公室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Guilhermina Madeira da Silva Pedruco Dias,獲續編制外合約,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將職級調整為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330點,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應公共關係暨新聞處首席技術輔導員莫寶娟的要求,自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三日起撤銷其編制外合約。
按副主席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三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對第二十六條所作修改的規定,交通暨運輸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王愛雲,獲續編制外合約,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將職級調整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75點,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對第二十六條所作修改的規定,屬編制外合約制度的交通暨運輸部員工陳文華及余妙菁,獲准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分別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三職階二等文員,薪俸320、255點,自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全職委員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三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以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對第二十六條所作修改的規定, 屬編制外合約制度的環保暨綠化部員工陳金帶、曾德岱、余庭楓、楊潤添及張德衡,獲准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轉為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副主席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衛生監督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第三職階首席稽查潘文亮、何振東、謝誓宏及黃志賢,薪俸210點,分別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十二日、七日及二十三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60點:鄧有榮,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50點:羅簡洪及鄭金華,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陳麗珍、卓智明、吳傑友、梁容根、Carlito V Sabado、陳容大、吳結六及馬華管;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楊建如,分別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八日、十一日、二十五日、六日、二日、五日、十一日及二日起生效。
按全職委員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翻譯處第二職階二等文案何佩玲,屬散位制度,獲修改其合約的第三條,將職級調整為第三職階二等文案,薪俸420點,自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環保暨綠化部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
第六職階工人蘇勝全,薪俸160點,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王唐國,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林金滿、李倩玉及陳容體,分別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十八日及十二月一日起生效;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120點:袁漢初、余燕恩、尹力洪、譚順友、譚順明、胡漢滔及蕭煥添,首位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其餘均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市政副局長 李思豪
按照副主席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所作出之批示:
黃富強、方健強、李裕華、陸志超及黃廣信——第三職階助理員,本市政局散位合同員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續與其簽訂散位合同,為期壹年,首位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八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陳玉芬學士、Loh Wan Yin學士及蘇金梅,分別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本市政局編制外合同員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續與其簽訂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首位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其餘兩位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日發出編號為117/2000/CMIP之准照予飲食場所“天天火鍋美食”,持牌人為Ka Lon Ho又名Francisco Ho,該場所位於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350號及波爾圖街379號。
因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別內第5568頁葡文版之決議摘錄中,其中一位獲確定委任之應考人名字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第四段:
原文為:“Inês Maria da Silva, Sou Keang Kun e Mou In, adjuntos-técnicos de 1.ª classe, 1.° escalão”
應改為:“Inês Maria da Silva, So Keang Kun e Mou In, adjuntos-técnicos de 1.ª classe, 1.° escalão”。
因本市政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別內,有關與謝繼安解除合同的決議摘錄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自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起生效”
應為: “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主席 馬家傑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之批示:
梁超俊、龐雪霏及梁洪——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第二職階助理員及助理員,各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日、二十七日及二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七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五日及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Ana Catarina Coelho Ruas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朱奕聰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分別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及十五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的首席資訊技術員鄧達榮、胡錦麗、倫一鳴及鍾煜堂,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首位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仍保留其超額狀況,不佔據編制內空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一等資訊技術員李賜光,及一等技術員鄺秋亮,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溫瑞菊,及排名第一的一等文員吳兆林,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及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根據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二副刊)的四月二十七日第7/2000號法律第十二條規定,對本經濟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開支功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2,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經濟諮詢會”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余偉斌,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陸潔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José Carlos dos Santos Bento da Silva、林慶麟及鄺源才,在本局分別擔任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及特級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為650、430及400,各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二十二日及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鄺源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特級技術輔導員第二職階的薪俸點415的薪俸。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勞工暨就業局
局長 孫家雄
因本會文誤,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5962頁之聲明內有不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為:
更正為: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起,批准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與Mário Alberto Alves Cardoso續約一年,以繼續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650。
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第41/SS/2000號批示:
João Maria da Silva Manhão(馬央),司法警察局第二職階一等督察——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二款b)項,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b)項、第四款和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七條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司法警察局編制內領導及主管人員組別中副局長,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開始,任期為兩年。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履歷公布如下:
學歷
商業初中課程。
專業培訓:
司法警察司培訓課程;由香港DEA舉辦之有關毒品的進修實習;美國喬治亞洲(Glynco)的DEA舉辦之有關毒品進修實習;教學技術課程;情報分析課程;偵查方式課程;為培訓員(司法警察學校導師)而設之培訓課程;修讀香港廉政專員公署舉辦之Command Course/88課程;由香港皇家警察舉辦之談判課程及由司法警察學校舉辦之為督察晉升之培訓課程。
專業經驗
—— 一九七二年七月至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司法警察廳以合同方式擔任二等助理警員;
—— 一九七三年十一月至一九七五年十一月——澳門市政廳擔任編制內三等記錄員;
—— 一九七五年十一月至二零零零年——司法警察局
—— 一九七五年十一月至一九七六年九月以臨時委任方式擔任記錄員;一九七六年九月至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以合同方式擔任一等助理警員;一九七九年十一月至一九八三年一月擔任編制內二等警員;一九八三年一月至一九八九年十月擔任編制內一等警員;一九八九年十月至一九九零年十二月擔任編制內隊長一職;一九九零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四年五月擔任編制內副督察;一九九四年五月至一九九八年四月擔任編制內二等督察;一九九八年四月至今擔任編制內一等督察;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國際刑警分署負責人一職。
其他職務
執行數次司法警察局代局長之職務。
勳章
根據公布於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六日第三十三期《政府公報》第317/99/M號訓令,獲頒授專業功績勳章。
嘉獎
兩個個人嘉獎;
四個集體嘉獎。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第42/SS/2000號批示:
João Augusto da Rosa,司法警察局第一職階二等督察——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a)項,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b)項、第四款和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a)項,第二十四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司法警察局編制內領導及主管人員組別中刑事調查廳廳長,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開始,任期為兩年。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履歷公布如下:
學歷
澳門聖若瑟中學課程;澳門利宵學校預備班。
語言培訓
澳門理工學院十二年級的中文課程(粵語方面);行政暨公職局舉辦之第一級普通話課程。
專業培訓
司法警察司舉辦之三等警員培訓課程;跟蹤及監視課程;司法警察學校舉辦之對精神科藥物偷運之偵查課程、體能及槍械培訓課程及經濟犯罪專題課程;藥物強制管理局在香港舉辦之藥物法例執行課程;警務行動之計劃及統籌培訓課程;在香港舉辦之減除爆炸品活性課程;司法警察學校舉辦之縱火培訓課程;司法警察學校舉辦,“Glock HK Limited”人員任教之“洛克軍械士課程”;治安警察廳舉辦之突發行動組課程;司法警察學校舉辦之副督察培訓課程、爆炸品引爆後之處理工作培訓課程、二等督察課程及信用咭詐騙課程。
專業經驗
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一年——澳門電力公司擔任會計員;
一九八一年至二零零零年——司法警察局:
一九八一年五月至一九八四年四月以合同方式擔任二等助理警員;一九八四年四月至一九八五年四月以合同方式擔任一等助理警員;一九八五年四月至一九八九年五月擔任編制內三等警員;一九八九年五月至一九九零年十二月擔任二等警員;一九九零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二年十月擔任編制內一等偵查員;一九九二年十月至一九九七年六月擔任編制內首席偵查員;一九九七年六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擔任編制內副督察;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今擔任編制內二等督察。
嘉獎
集體嘉獎七個;
個人嘉獎三個。
根據公布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92/200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獲頒授卓越功績獎。
上述委任是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透過行政長官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所作之批示,聲明因工作之急需而作出。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黃少澤
按本人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之批示:
黃穗濤學士——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續約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五日之批示:
李志強、易堅峰及李耀興,分別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第二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第三職階熟練工人及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五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三、第四及第四職階。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之批示:
黃沛敏,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衛生稽查員,由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起獲續約半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及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方漢偉,統計暨普查局確定性委任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之規定,以同一職級及同一職階轉入本局人員編制。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湯家耀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確定委任為本局公共衛生醫生職程第一職階公共衛生主治醫生,並由二零零零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申道恕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批示:
更改以下人員散位合同第三條款,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內載明,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有關人員的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40:陳由安、陳桂松、陳順好、鄭鳳映、鄭秀儀、洪燕貞、原家潤、Isabel Tang Borges又名Tang Pou Ching、Juliana Yung do Espirito Santo、李燕歡、李錦琪、李蘭菲、李秀明、梁瑞芳、譚啟瑞、黃綺馨及楊敏儀,由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六日開始生效,莫艷嫦,由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七日開始生效,梁偉桓及蕭秀珍李,由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九日開始生效,林玉梅、李健明及黃明霞,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開始生效,馮寶蘭、葉翠霞、關瑤仙及劉少萍,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三日開始生效,黃秀媚,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六日開始生效,董滿元及黃美群,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七日開始生效;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30:歐玉蘭及岑桂清,由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開始生效;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20:張治潛,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開始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得續期,為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朱彩蘭、馮燕卿、何群英及林玉枝,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30,首三位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開始生效,最後一位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三日開始生效;
Julieta Amandio Noronha Novo de Assunção,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40,謝志強,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160,皆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開始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為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梁慧琪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35,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開始生效;
鍾楚雲及麥麗琼,皆具高等專科學位,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90,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開始生效;
趙文炎,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315,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開始生效;
鄺穎詩,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90,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開始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六日批示:
陳永明——本局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50,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開始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黃健創、劉祺亮學士及區秀勤學士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320、535及480,各自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四日及三日開始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二日第15/92/M號法令第九條的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九日起續委任以下教育委員會委員,為期兩年:
澳門中華教育會;澳門天主教學校聯會;澳門管理專業協會;澳門土生教育協進會;澳門成人教育協會;澳門大專畢業人士協會;呂碩基;杜嵐;唐志堅;潘乃昭;梁慶庭。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陳新之在本局擔任澳門室內樂團小提琴聲部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有效期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羅顯耀、蕭翠玲及裘穎芬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二職階熟練工人、第四職階助理員及第三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均獲續期一年,各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日、四日及二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批示,同意取消刊登在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二零零零年財政年度文化基金第二次預算修改,有關預算修改如下:
金額:澳門幣
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何麗鑽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公布二零零零年財政年度文化基金第三次預算修改,有關修改是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的批示許可:
金額:澳門幣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何麗鑽——其他成員:麥潔群,林國洪,王世紅,沈麗婷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陳力——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Ema Maria de Freita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七日於旅遊局
代任副局長 白文浩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委任本局二等高級技術員曾慶遠學士擔任本局專責公證員。是次委任已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獲得社會文化司司長批准。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Mohammad Tayyab Ikram學士及賴細珠的請求,其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其在「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協調辦公室」擔任職務之日起予以解除。
應Gisela Maria de Assis Ho學士、柯嵐學士及朱曉靜副學士的請求,首兩位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及最後一位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其在「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協調辦公室」擔任職務之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五日及十日之批示:
邱頌華及陳兆培——根據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分別獲聘用為本局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130、150,合同有效期由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起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本局局長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日之批示:
黃有力學士及Estanislau António da Rocha學士,本局臨時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自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蕭威利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陳瑞霞學士——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以及十二月六日第477/99/M號訓令核准的《旅遊學院教學人員及酒店業專業培訓人員通則》第二條及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期限確定之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為本學院第一職階講師,薪俸點43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院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一日之批示:
應Sofia Carla Freitas Rebelo本人之請求,解除其在本學院以編制外合同形式擔任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職務,由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院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及經十二月六日第477/99/M號訓令核准的《旅遊學院人員及酒店業專業培訓人員通則》第二條、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第三職階特邀講師余家明學士及第二職階講師António Frederico do Rego學士之個人勞動工作合同,薪俸點480及455,現以期限確定之形式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及經十二月六日第477/99/M號訓令核准的《旅遊學院人員及酒店業專業培訓人員通則》第二條、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下列本學院教員,其個人勞動工作合同,現以期限確定之形式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Rosa Maria Wank-Nolasco Lamas碩士,第三職階副教授,薪俸點600;Alfred William Ogle碩士,第一職階特邀副教授,薪俸點540;葉嘉儀碩士,第一職階副教授,薪俸點540;
楊芳艷學士及Sanjay Mangesh Nadkarni碩士,前者為第二職階講師,後者為第二職階特邀講師,薪俸點均為455。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Lucia Leong Lopes Ogle學士,本學院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兩年,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晉升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林寶玉碩士——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之形式獲聘為本學院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為期兩年,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Leonardo Luís de Matos——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e)項及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可再續約的個人勞動合同形式,獲聘為本學院法律顧問,為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及經十二月六日第477/99/M號訓令核准的《旅遊學院人員及酒店業專業培訓人員通則》第二條、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第三職階講師黃子毅學士之個人勞動工作合同,薪俸點480,現以期限確定之形式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代院長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九日之批示:
歐寧堅及陳耀全,第五職階工人;江潔玲,第五職階助理員;潘慶祥,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均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前三者獲晉升為同一職級之第六職階,後者獲晉升為同一職級之第五職階,均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徐君瑞及黃燕嫦,前者為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後者為第三職階助理員,均屬散位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前者由二零零零年十月八日起生效,後者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洪陳燕雲,第五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獲晉階為第六職階助理員,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院長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日、十五日及十八日之批示:
李美燕,本學院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屬確定委任——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改為同一職級之第三職階,由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徐小麗,第五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獲晉階為第六職階助理員,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宋華,本學院第四職階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三個月,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獲晉階為第五職階工人,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茲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零零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次修改: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批准之旅業及酒店業學校二零零零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次修改: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批准之旅遊高等學校二零零零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次修改: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批准之望廈賓館二零零零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次修改: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維珍妮亞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五之合格應考人李燦烽、李國駒、謝紅、區炳堅、徐英華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之規定,首兩位繼續維持其超額人員狀況。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所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四之合格應考人張敏玉、鄭岳威、陳國昌及羅誠智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之規定,張敏玉、鄭岳威及羅誠智繼續維持其超額人員狀況。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四之合格應考人麥志生、Henrique Niza、黃嘉練、曾潔貞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文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和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九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考試成績中排名第十之應考人容美玉,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獲定期委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9/2000號行政命令附表中所載之其一空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九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考試成績中排名第七之應考人António Viegas de Jesus Costa,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獲臨時委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9/2000號行政命令附表中所載之其一空缺。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四十九條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六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之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一等氣象技術員方志明,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氣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氣象技術員。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蕭燦森,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為本局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130,為期一年。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七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名的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謝韻儀,Lung Vai Kit又名Martinho Lung,陳詠儀及劉秀蘋,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文員。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