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七日議決及行政長官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一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八月二十四日第60/92/M號法令和四月十三日第89-G/98號法令等規定,在立法會擔任顧問職務之Pedro Miguel Vicente Pereira de Sena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合同內之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的批示及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三日的批示:
梅雪麗——財政局確定性委任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以同一職級及同一職階轉入審計署部門人員編制。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的批示:
莫麗明——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署部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於審計署部門綜合事務局
局長 高展鵬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方慧敏在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5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楊永添在本辦公室之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的散位合同獲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茲聲明初級法院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Maria de Fátima da Silva Ribeiro e Sousa e José Carneiro da Silva及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Cristina Maria Chamusca Garrudo dos Santos Camposana Canelhas,均屬散位合同,由於合同期滿,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起終止職務。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七日署理行政長官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1/96/M號法律第四條及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賦予“澳門國際創價學會”行政公益法人的資格。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六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4792頁之批示摘錄內有不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為:“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改為:“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及
原文為:“ ..........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起。”
應改為:“ ..........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起。”。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機關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第四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羅金碧及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Maria Ana da Silva Rosário,在本局分別擔任行政暨財政處處長及文書處理、人員暨檔案科科長的定期委任各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一日及十月二十九日起續期兩年。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因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48/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有不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Projecto de Pavilhão Coberto no contrato para a elaboração do "Projecto de Pavilhão Coberto no Complexo Desportivo de Tap Seac"
更正為:“… no contrato para a elaboração do "Projecto de Pavilhão Coberto no Complexo Desportivo de Tap Seac"。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按照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舉行之臨時海島市政執行委員會會議第199及202/37/CMIP/2000號所分別作出之決議:
Lídia Maria dos Santos——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與其簽訂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一日起生效。
陳彥照學士——在有關考試之評分名單中唯一及格應考人。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茲聲明根據十二月二十七日第11/93/M號法律第二十一條第一、第二及第四款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a)項及b)項之規定及按照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一日市議會決議,並經五月二十四日第82/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核准之臨時海島市政局本身預算之支出表修改如下:
二零零零年九月八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主席:馬家傑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一日之批示:
黃偉國學士——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三日起,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Adelino Augusto de Souza,Fátima Maria da Silva,Olívia Leong dos Santos及蘇偉鴻在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第五十期第二組《政府公報》之考試名單中分別排名第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及九十一位——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以臨時委任方式,委任為經濟局行政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以填補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號法令為整體配備設立而尚未填補之空缺。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之批示:
按照二月八日第1/86/M號法律,並根據該法規第四條第一款d)項之規定,許可給予“德榮製衣廠有限公司”下列之稅務鼓勵:
和樂坊一街60至74號宏德工業大廈二樓D座及二樓E座之不動產轉移稅削減百分之五十。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ntónio Lúcio Castel-Branco da Silveira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Catarina Sofia Ramos Alves Gomes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零年八月九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之合格應考人,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之下指職級: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首席技術輔導員張祖強、毛志強及何敏儀,獲委任為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二等助理技術員Alberto Domingos Ley及Luís Alberto dos Santos,獲委任為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五的三等文員林慧怡、鍾桂嫻、Armando Maria da Graça、楊秀龍及Cláudia Maria Drummond de Carvalho,獲委任為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
二零零零年第二次本身預算之修改
二零零零年九月八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主席:馬家傑
根據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二副刊)的四月二十七日第7/2000號法律第十二條規定,對本經濟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開支功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3,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 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陳炳強,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陸潔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José Gabriel Rosário dos Santos副學士自二零零零年九月八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職務,薪俸點440,為期壹年。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韋永清、盧浩基、梁耀榮及區國強,續聘為第五、第四、第二及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分別為200、180、160及180,首三位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半熟練工人,第六職階,薪俸點190:馮兆華;第五職階,薪俸點170:余艷容及馮兆芳;第四職階,薪俸點160:甘城坤、余康倉、鍾瑞美、黃淑儀、高彩萍及何健源,全部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呂紹明、林炎光、莫就、David Afonso Assunção Osório、曾偉生、黃樹平及蕭豪基,全部自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130:楊金傑及梁偉文,自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四職階,薪俸點130:羅燦培、張添順、Loi Veng Pong、呂大妹、梁妙嫦、張少萍、Sio Mey Coelho dos Santos,自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起生效,陳北友及藍偉明,分別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七日及二十七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點110:陳惠蘭及鄧順琼,分別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及二十七日起生效;
黎志光及黃仿文,為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150,自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助理員,第一職階,薪俸點100:黃四維,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九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點110:雷詠詩,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薪俸點120:張炳坤、鄭慧然,自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點130:陸社民、黃連英、曾金英、趙珠明、馬秀群、譚新慶、曾貞潔、毛群有、梁玉珍及黃遲妹,首五位分別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九日、九日、十日、十一日、二十八日及其餘均自三十日起生效;
李濟棠、吳志雄、陳漢洲及區國保,首位為熟練工人,第五職階,薪俸點200,其餘為熟練工人,第四職階,薪俸點180,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九月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聯同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葉健貞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為350點,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黃少澤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蕭宇康及陳艷梅,分別自二零零零年五月二日及四月三日起在本監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五日及七月四日作出的批示編號11/SS/2000及22/SS/2000:
江社濤及蔡克勤,本監獄第二職階一等警員,分別被處以100天及241天停職處分,各自由二零零零年五月四日及七月八日起執行。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梁美蓮學士,自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四日起在本監獄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梅惠娟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為有關效力,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及第六條的規定,茲公布以下本監獄編制之人員由本年八月一日起轉為超額人員狀況: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於澳門監獄——獄長 李錦昌
根據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
Maria Liliana Azevedo de Lima e Vaz本局第三職階護士監督——現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由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起獲續約壹年。
按照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代局長的批示:
下列本局人員其編制外合同按下指期間起獲續約一年:
劉錦濤及勞佩華,分別為第三職階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各自從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及十八日起生效;
容家敏、黎逸敏、高蔓芝、謝心怡、陳家霞、歐陽美連、陳莉莉、黎惠清、張銀笑及王美姍,為第二職階護士,從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起生效;
周穎華及Elina Maria Azedo Victal,分別為第二職階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各自從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及七日起生效;
周燕玲、劉志顯、林春院、傅文偉、林秀儀及蕭藹貞,為第一職階二等診療技術員,首兩位從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侯炳新及馮美玲,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從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林穎然,為第二職階二等診療技術員,從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李兆琳、張棟練、楊麗霞、梁耀光、李棣華、何穎芝、劉偉業及譚絢麗,為第一職階二等衛生稽查員,從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葛濱,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從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Lourenço Vong、梁麗玲、溫世榮、鮑偉業、趙標及羅碧茵,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首位從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四日起生效,第二至第五位從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最後一位從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梁杰明,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從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九日起生效;
李咏紅、甘惠珠、容惠英、梁琼珠及陳妙興,為第三職階護士,從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Armando Augusto da Rosa,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從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趙偉強及鄭文明,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從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黃美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從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陳偉中,為未分類醫生,從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李耀珮,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從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人員其編制外合同按下指期間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轉入下述職級:
蔡嘉敏,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轉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四日起生效;
吳曉玲,為第二職階二等診療技術員,轉為第三職階二等診療技術員,自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四日起生效;
李錦江,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自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九日起生效;
Eurico Lam,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從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譚海倫及馮綺琼,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及二十八日起生效;
朱永源,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鄭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羅丁珠、梁杏貞、羅婉婉、潘敏妍、梁寶鸞、黃夏荑、廖蔚虹、梁劍媚、Luís Chiu、梁佩珍、麥志成、李紅梅、陳慧玲、Maria Madalena Lei、黃劍虹、楊志鎰、佩雯廖、鄺愷英、馮麗英、文志邦、區麗球、梁曉玲、洪婕、袁婉文、António Pou、何鳳兒、趙麗珠、余蘭、戴佩英及劉愛蓮——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確定委任為本局護理職程第一職階護士,並由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的批示:
陳仲蘭為二零零零年八月九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技術員組別,社會工作領域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
按本人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之批示:
核准藥房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名稱為“立基貿易行”從事出入口及批發列入表一至表四之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該商號之牌照編號為第109號、其經營地點為澳門水坑尾斜巷16號地牢B,東主是曾憲章先生,居於澳門雅廉訪大馬路70號幸運閣三十二 樓單位A。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成藥Otocaine Ear Drops, 10毫升耳用滴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14,製造商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Laboratórios Ashford”em chinês“On Fok Fa Ieok Chong”。
核准成藥Framoptic-D Eye/Ear Drops, 10毫升眼用及耳用滴劑之註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13,製造商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Laboratórios Ashford”em chinês“On Fok Fa Ieok Chong”。
由於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六日,八月二日,十六日及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三及三十四期第二組內第4444,4533,4811,4812及4951頁之批示摘錄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下列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制度任用之公務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續期:
Custódio Sérgio Cunha Soares及Luísa Maria da Silva Pais Ferreira,皆為第三職階專科護士,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應為:“下列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制度任用之公務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續期:
Custódio Sérgio Cunha Soares,本局第三職階專科護士,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Luísa Maria da Silva Pais Ferreira,本局第二職階專科護士,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並更改合同第三條轉為第三職階同一職級。”;
原文:“下列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任職本局之人員,按下指職級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Alexandra Leonor Roque do Carmo Carvalhal及Maria Celeste de Castro Candeias Sousa,分別為第三職階及第二職階高級護士。”
應為:“下列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任職本局之人員,按下指職級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Alexandra Leonor Roque do Carmo Carvalhal,本局第三職階高級護士。
Maria Celeste de Castro Candeias Sousa,本局第二職階高級護士,並更改合同第三條轉為第三職階同一職級。”;
原文:“Vera Maria Ricardo Andrade de Oliveira及Ana Paula Carrera Carvalho Filipe,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護士,Ana Cláudia Leite Neves Roque Martins Soares Monge,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應為:“Vera Maria Ricardo Andrade de Oliveira及Ana Paula Carrera Carvalho Filipe,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護士,Ana Cláudia Leite Neves Roque Martins Soares Monge,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首兩位分別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最後一位由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原文:“…Lo Un Mui…”
應為:“…Lou Un Mui…”;
原文:“José Manuel Vicino Morais Lopes ,Vitor Manuel Simão de Matos Inácio,Maria da Conceição Barata Nicolau及Paula Marina Alves Coelho,分別為本局第三職階,第三職階,第二職階及第二職階高級護士;Carlos Manuel Nobre Nave及Paula Cristina Domingues Fonseca,本局第四職階護士——現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應為:“José Manuel Vicino Morais Lopes,Vitor Manuel Simão de Matos Inácio,Maria da Conceição Barata Nicolau及Paula Marina Alves Coelho,分別為本局第三職階,第三職階,第二職階及第二職階高級護士;Carlos Manuel Nobre Nave,本局第四職階護士——現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Paula Cristina Domingues Fonseca,為本局第三職階護士——現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轉為第四職階同一職級。”。
因本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及八月二十三日第三十一期及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4534及4952頁內之批示摘錄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萬漢明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實習醫生,從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轉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
應為:“萬漢明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實習醫生,重新訂立之編制外合同,從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轉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
原文:“鄭海雲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實習醫生,從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轉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
應為:“鄭海雲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實習醫生,重新訂立之編制外合同,從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轉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申道恕
按照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代副局長批示:
譚曉明學士,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給予薪俸點485點,職級為一級第二階段中葡中學教師,按照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和第四條及其附件二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修訂,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三日起生效。
朱端琳學士,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給予薪俸點450點,職級為五級第三階段中葡中學教師,按照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十二條及其附件二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修訂,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由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首席翻譯員 Lun Kuong Lei,及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之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三等文員黃大橋及 Alexandra Lam,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首位為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其餘兩位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且已由其本人擔任之空缺。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零年度澳門旅遊基金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一日批示核准: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Rufino de Fátima Ramos及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吳壽強,由於自願退休,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離職。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一日於旅遊局
代副局長 霍天樂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的批示:
譚杰華學士——根據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先後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合約期為一年,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零年體育發展基金預算之修改,該等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及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在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九日及七月四日批示核准: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於體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黃有力
根據代局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陳月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及第五款之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五日起以確定委任方式被委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代局長 李燦烽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第三款及第一百四十二條第六款之規定,本局郵務助理員Isabel Maria Augusta de Assis do Serro及電話接線生José Manuel dos Santos,各自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五日及一九九零年七月十八日起以免職方法自動解除其與公共行政當局之聯繫。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之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林克勁、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區少玫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麥炳堅,首兩位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最後一位獲確定委任為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四十七條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三之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氣象高級技術員陳國耀、梁啟雄及湯仕文,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之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資訊高級技術員林國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資訊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資訊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五之應考人,第二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陳榮紹、勞思遠、羅崇美、殷偉基及譚志文,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資訊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文員Daniel Eduardo Marçal Anok在本局擔任會計、財產暨總務科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零年九月七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零年八月九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之合格應考人,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之下指職級:
第二職階二等翻譯員曹春梅,為評核成績之唯一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
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梁美明,李甄妮,尹翠琼及陳勁洪,為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名的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於房屋局
由代副局長代行 何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