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公佈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摘錄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及Débora Gonçalves Chan,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索引點為265。”
應改為:“……及Débora Gonçalves Chan,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索引點為230。”。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七日批示如下:
黃啟賢學士及石磊學士——根據九月十日第11/90/M號法律第十六條及第三十二條、一月二十九日第7/92/M號法令第十五條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分別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任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廉政專員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的批示:
Américo Xavier de Sousa及陸耀祥——根據第11/l99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分別自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及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署部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審計署部門綜合事務局
局長 高展鵬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六日及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陸麗芬在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陸家駒在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楊細寶在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為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Jorge Correia Ayres Pereira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人員為二零零零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之合格應考人,現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下指職級:
排名第一及第二的林佩貞學士及春華李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唯一應考人李麗萍學士,第二職階一等翻譯員,獲委任為翻譯人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
唯一應考人譚長喜,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獲委任為專業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排名第一及第二的謝惠玲及Maria Fátima da Silva,第二職階一等文員,獲委任為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及
排名第一及第二的Vitor Alberto Ng Pereira Alves及區松貴,第二職階一等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獲委任為專業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摘錄自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行政法務司司長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第五十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考試成績表中排名第七十六的應考人譚婉玲,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行政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三等文員。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 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António Luís da Silva Hung及李啟潮,二等資訊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鍾琯能及周文鐘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獲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點290,分別由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及七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司法事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惠娟在本局擔任首席行政文員第一職階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零年六月三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轉為收取相等於首席行政文員第二職階的薪俸點315。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按照本人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及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四款的規定,將本局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照相排版操作員羅小敏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職務,由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將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李潔群為有關考試唯一合格者以臨時委任方式委任為本局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以填補因陳月嫦解除職務所留下之空缺。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二職階Carmen Anok Cabral學士,係公布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考試名單中唯一應考人且成績及格;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辦公室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語言範疇顧問高級技術員,屬第一職階,並繼續擔任由六月二十一日第30/93/M號法令所設的人員編制職位。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法律翻譯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沈振耀
按代副主席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一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連同第二十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下列屬散位制度的員工,獲修改有關合約的第三條:
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點:林茂發,自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70點:黃錦權及古力生,分別自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及一日起生效;
第六職階助理員何德明、高炳權及李根,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七日、二十五日及二十五日起生效。
按代副主席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七日作出,並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八日提交市政執委會會議的批示規定: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組織暨資訊部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羅月明,獲准續有關散位合約,為期一年,自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市政副局長 李思豪
按照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六日舉行之臨時海島市政執行委員會會議第145/25/CMIP/2000號所作出之決議:
湯偉雄——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本市政局編制外合同員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所述職級,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65點,由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照代主席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所作出之批示:
Ana Paula Vasconcelos de Sousa Machado,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七款之規定,應其本人要求,解除其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氹仔,臨時海島市政局
主席 馬家傑
根據代局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六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Tien Wai Hong Wan Iau Han Cong Si,准照編號06/97。
因本局文誤,以致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有關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蘇安萍學士解除其編制外合同之批示摘錄,其葡文文本出現錯誤,特更正如下:
原文為:“…rescindido o seu contrato além do quadro…”
應更正為:“…rescindido, a seu pedido, o contrato além do quadro…”。
因本局文誤,以致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有關本局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José António de de Jesus Henriques de Carvalho解除其編制外合同之批示摘錄,其葡文文本出現錯誤,特更正如下:
原文為:“…rescindido o seu contrato além do quadro…”
應更正為:“…rescindido, a seu pedido, o contrato além do quadro…”。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均獲續期一年:
Carlos Miguel de Brito Amaral,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
何淑莊及David Joaquim Barreto,分別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七日及五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90及350;
Juliana Ferreira Almeida Chan,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
譚凱林、黃思恩、李偉珏、陸建敏、蘇配芝及黃泳儀,首兩位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其餘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分別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二十六日、二十九日及五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准考人的二等技術輔導員Regina Gageiro Madeira,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 T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蔡潤偉,為本局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職級不變但修改職階,轉為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薪俸點為3l5,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劉月薇,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合同方式改為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05,為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起生效。
馮麗儀,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普查暨調查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財政局第二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鄭子超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起以同一職級及職階轉入本局人員編制。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老維活、劉榮堅及陳帶有,第三職階首席普查暨調查員,在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
Irene Xavier Leong,為本局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b)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李國仁,為本局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Diamantino Rafael Castilho,為本局第三職階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職級不變但修改職階,轉為第四職階工人,薪俸點為140,自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陸潔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以工作合同方式聘用José Gabriel Rosário dos Santos副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440,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零年六月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二職階三等翻譯員鄭敏儀在社會保障基金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的期限,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因文誤,現重新公布如下: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郵電局第六職階助理員黃偉奇,其遺孀楊燕芬及子女黃永星、黃嘉雯及黃嘉寶,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93-6/P,每月的撫恤金根據五月二十五日第27/92/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5 點訂出,是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份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份之五十。
(二)撫恤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水警稽查局第四職階一等警員余文光,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206-9,每月的退休金根據五月二十五日第27/92/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95點訂出,是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計算出來,並由於計算其三十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區鏡毓,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485-7,每月的退休金根據五月二十五日第27/92/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是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計算出來,並由於計算其三十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衛生局第一職等第五職階衛生助理員陳金蓮,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399-4,每月的退休金根據五月二十五日第27/92/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六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0點訂出,是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計算出來,並由於計算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衛生局第一職等第五職階衛生助理員蕭蘭,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863-5,每月的退休金根據五月二十五日第27/92/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六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0點訂出,是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計算出來,並由於計算其多於三十六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劉少欽,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56-2,每月的退休金根據五月二十五日第27/92/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00點訂出,是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計算出來,並由於計算其十九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衛生局第三職階護士長Monica Micaela de Assis Cordeiro,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812-0,每月的退休金根據五月二十五日第27/92/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六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80點訂出,是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計算出來,並由於計算其多於三十六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撫恤金補償的欠款額為澳門幣29,106.00,以每月澳門幣594.00分49期攤還。
(三)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衛生局第二職等第五職階衛生助理員鍾梓明,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481-8,每月的退休金根據五月二十五日第27/92/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由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80點訂出,是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計算出來,並由於計算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在內,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撫恤金補償的欠款額為澳門幣6,336.00,以每月澳門幣264.00分24期攤還。
(三)退休金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批准保安學員黃任,編號1113/2000,放棄修讀二零零零年度第一期地區治安服務訓練課程。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警務總長
根據本人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四日的批示:
司徒錫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從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五日起獲續約六個月並更改合同第三條轉為第一職階二等診療技術員。
李婉芬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從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
按本人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三日之批示:
本局應個人工作合約專科醫生鍾良之要求,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四日起解除其合約。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三日及九日作出的批示:
Vitalino Rosado de Carvalho——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從二零零零年五月十六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為期一年,並有權收取賦予該職級法定薪俸的百分之五十作為薪俸。
Maria Marcelina Sobral Cima Nobre de Morais——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從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七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50點。
按本人分別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三日及二十四日之批示:
本局應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Daniel Albino Ferreira及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Eugénia Maria Gomes之要求,各自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一日及七月十七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本人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本局應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護士Maria Candida da Conceição Gomes及第三職階高級護士Ana Cristina Rodrigues de Brito Vicente之要求,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七日及八月一日起解除其合約。
根據本人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Octávio Augusto de Assi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從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三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為期一年,薪俸點為130。
孫德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從二零零零年六月七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薪俸點為260。
按本人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日之批示:
本局應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戴兆源之要求,將就職於澳門大學日起解除其合約。
下列散位合同人員,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獲修改,自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日起轉入下指職級:
李加球、溫潔霞、馮瀾濤、陳山中、唐沛然、黃可欣、蘇惠芬、李春霞、芷菁韋、林家儀及蔡綺霞,為第三職階護士,轉入同一職級第四職階;
朱瑞娟、李玉蘭、陳惠儀及布麗芳為第二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轉入同一職級第三職階;伍健師,為第四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轉入同一職級第五職階;
Anita Fátima da Rosa、何品祥及彭智發,為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轉入同一職級第四職階;
崔楊梯,為第二職階助理員,轉入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根據本人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Eduardo Dillon de Jesus Freita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從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為期一年,薪俸點為195點。
根據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
Rogério Artur dos Santos學士——從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本局局長一職,為期一年。
根據本人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273/90/M號訓令核准之衛生中心規章內所指附屬於各衛生中心之社區衛生委員會之最新成員名單如下:
黑沙環衛生中心
台山衛生中心
塔石衛生中心
風順堂衛生中心
筷子基衛生中心
海傍衛生中心
離島衛生中心(氹仔及路環)
按照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以下簽署者之批示:
核准藥物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名稱為“全昌行有限公司”從事出入口及批發列入表一至表四之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該商號之牌照編號為第084號、其經營地點為澳門漁翁街82-86號南豐工業大廈第二期十一樓D-E座,東主是全昌行有限公司,辦事處位於澳門漁翁街82-86號南豐工業大廈第二期十一樓E座。
核准藥物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名稱為“聯昌行”從事出入口及批發列入表一至表四之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該商號之牌照編號為第003號、其經營地點為澳門殷皇子大馬路55-57號一樓,東主是顏觀瀾先生,居於澳門海邊馬路21號四樓A座。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申道恕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二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四職階助理員Emília Maria da Costa及第三職階助理員楊清華之散位合同分別獲續期六個月及一年,薪俸點為130、120,各自由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及六月十六日開始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零年五月二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修改楊轉球及吳笑好之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40,由二零零零年六月六日起開始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在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內載明。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零年六月二日批示:
薛鳳翹學士,鄭幸捷學士及黃志榮學士,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獲確定委任有關職位,由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開始生效。
楊鳳玲學士,陳旭偉學士,趙勇學士,薛榮滔學士,何培基學士及黃超然學士,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有關職位,由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開始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批示:
郭潔梅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中葡教育葡文教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a)項和第三十條之規定,其作為語言推廣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開始生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Henrique Jonas Simões Piloto在本局擔任澳門室內樂團助理指揮的個人工作合同按相同條件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一日起至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止,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九條第二款。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Albert Abdulin、蘇家軍及徐宏波在本局澳門室內樂團分別擔任小提琴聲部樂師、中提琴聲部樂師及低音大提琴聲部樂師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按相同條件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十條第二款及取消第四條第三款,首位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起生效,其餘兩位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二十條第二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七款規定,第四職階助理員何長明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三日起改為一年期,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二條及第三條,晉升為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4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羅偉成及潘汝標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第五職階熟練工人Jorge Alberto de Assis Noronh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更新陳允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起繼續擔任本局澳門室內樂團首席一職,同時兼任該團的藝術指導,薪俸點為600,為期一年。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文化局
局長 王增揚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零年五月三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之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容美華及Alfredo Augusto da Rosa,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前者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繼續維持其超額狀況,後者則繼續擔任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且已由其本人擔任之空缺。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鄭善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蘇寶寶、Leonor Cardoso Mendes Mota、鄧玉華及陳慧絲,在本局擔任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二職階及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為430、510、455及430,分別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八月一日、一日及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趙小青、林樹培、周少梅、陳秀芳、程仲明及黃佩儀,首三位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其餘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分別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八日、八月一日、一日、七月十五日、十五日、二十九日起生效;
——黃華基,熟練助理員第二職階,薪俸點140,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起,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Leonel Luís de Almeida由臨時委任轉為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三日的批示:
李潔瑩學士、朱曉靜副學士及何秀慧——根據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先後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首兩位獲聘用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收取260點薪俸點,最後一位獲聘用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收取195點薪俸點,合約期為一年,分別由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五日、十三日及十三日起生效。
Licínio José Bernardes Bártolo和Ricardo Manuel Lei Ferreira,分別是刊登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八日第四十六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內之備用人員特別開考的評核名單中第六十六位和第七十五位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和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獲臨時委任為本局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填補由六月二日第21/97/M號法令設立而未被委任的空缺。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九月二十一日第70/92/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沈榮根副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自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起,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505點。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蕭威利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零年度澳門體育發展基金預算之修改,該等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批示核准: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蕭威利
按照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及九月十六日第49/91/M號法令第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本院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起續徵用行政暨公職局二等翻譯員李惠芳,為本院第三職階一等翻譯員,為期一年。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高濠輝
根據院長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之批示:
李潔荷及聶幗瓔——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分別由二零零零年六月八日及十一日起,改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
根據院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三日之批示:
湯錦華,第六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改為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並屬同一薪俸,由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鄭少華,第六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階,由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並配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下列本局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合約條件維持不變: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規定,下列本局主管人員之定期委任獲續期:
鑑於本局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2801頁之批示摘錄出現謬誤,特更正如下:
原文為:“何翠姍,本局…”
更正為:“何翠珊,本局…”。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且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本局的確定委任一等翻譯員何翠姬,獲批給短期無薪假,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更 正
公布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686頁有關羅瑞景的批示摘錄,由於本局文誤,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第一職階三等翻譯員……”
更正為:“……,第二職階三等翻譯員……”。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黃振方學士——本廠行政暨財政處處長。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所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續與其簽訂該官職一年定期委任,由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梁慶潮和譚卓均在本廠擔任工人第五職階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起續期六個月,職級及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鄭慶標和廖宏輝在本廠擔任職務之散位合同,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起續期六個月,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工人第四職階的薪俸點140之薪俸。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政府船塢
廠長 周進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四十七條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七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四之應考人,一等氣象高級技術員António Viseu、侯尔濱、古志明及梁嘉靜,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氣象高級技術員。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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