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期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第 二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蓮花曲藝會

Certifico, para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dezoito de Abril de dois mil, no maço número um barra dois mil, sob o número nove, e registado sob o número noventa e cinco do livro de registo de instrumentos avulsos número três,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em epígrafe, do teor seguinte:

澳門蓮花曲藝會規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訂之中文名為澳門蓮花曲藝會,葡文名為Associação de Ópera Chinesa“Lotus”de Macau。

第二條——本會會址設於澳門染布巷3-5號三樓A座。

第三條——本會以聯絡本澳業餘粵曲唱家和粵曲愛好者利用工餘時間推廣粵樂藝術文化娛己娛人為宗旨。

第四條——所有本澳之粵曲唱家及粵樂愛好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為會員。

第二章

組織及職權

第五條——會員大會為曲藝會之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為:

(A)批准及修改本會會章;

(B)決定及檢討本會一切會務;

(C)推選理事會成員七人及監事會之成員五人;

(D)通過及核准理事會提交之年報。

第六條——會長負責領導及協調理事會處理本會一切工作,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倘會長缺席時,由其中一名副會長暫代其職務。

第七條——會員大會每年進行一次,由會長或副會長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得由理事會過半數會員聯名要求召開,但須提早在十五天前發函通知全體會員,出席人數須超過會員半數,會議方為合法。

第八條——由理事會成員互選出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兩人,秘書一名,財務一人,總務一人,曲務一人。理事會由理事長領導,倘理事長缺席,將由其中一名副理事長暫代其職務。

第九條——理事會之職權為:

(A)執行大會所有決議;

(B)規劃本會之各項活動;

(C)監督會務管理及按時提交工作報告;

(D)負責本會日常會務及制定本會會章。

第十條——理事會每月舉行例會一次,特別會議得由理事長臨時召開。

第十一條——由監事會成員互選監事長一人,常務監事四人及候補監事兩人,監事會由監事長領導。

第十二條——監事會之職權為:

(A)監督理事會一切行政決策;

(B)審核財政狀況及賬目。

第十三條——本會為推廣會務,得聘請社會賢達擔任本會名譽會長及名譽顧問,另聘請曲藝賢達為本會藝術顧問。

第三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凡本會會員有權參加會員大會,有選舉及被選舉權,及參加本會舉辦之一切活動及享有本會一切福利之權利。

第十五條——凡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會章及大會或理事會決議之義務,並應於每月月初繳交會費。

第四章

入會及退會

第十六條——凡申請加入本會者,須依手續填寫表格,由理事會審核批准,才能有效。

第十七條——凡會員因不遵守會章,不得本會同意,以本會名義所作出之一切活動而影響本會聲譽及利益,如經理事會過半數通過,得取消其會員資格,所繳交之任何費用,概不發還。凡本會會費超過三個月以上未交,則喪失其會員資格及一切會員權利。

第五章

經費

第十八條——本會之經濟收入及其他:

(A)會員月費;

(B)任何對本會之贊助及捐贈。

第十九條——有關會員福利及其他各項事務,由理事會另訂細則補充。

第二十條——本會章程未盡之處,由會員大會修訂。

Está conforme.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dezanove de Abril de dois mil. — O Ajudante, Leong Kam Ch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