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公 告

為填補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茲將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遞交報考表格之期限為十日,為行政暨公職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李麗如


商 業 及 汽 車 登 記 局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

1月之商業登記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七日於商業及汽車登記局——局長 盧瑞祥


臨 時 澳 門 市 政 局

名 單

臨時澳門市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黃健武 8.3

(經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市政執行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於臨時澳門市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組織暨資訊部部長 容志成

正選委員:資訊中心處長 劉俊標

候補委員: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通 告

根據十月十八日第366/99/M號訓令核准的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由臨時澳門市政局負責訂定的士駕駛員專業工作證之式樣。

根據十月三日第24/88/M號法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p)項規定,臨時澳門市政局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一日會議議決通過的士駕駛員專業工作證之式樣,其規格和尺寸如下:


經 濟 局

通 告

通知編號46/2000

經濟局經濟活動稽查廳廳長吳錦松著令通知下列人士,因其在不具有效准照情況下進口屬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第59/98/M號法令重新公佈之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內之貨物,本局決定按照上述法令第三十七條第一款及第四十七條D之規定,把有關被扣押之貨物宣告撥歸本地區所有。有關人士若對決定不服,應於本通知刊出日起計四十五天期限內向行政法院提出司法上訴。

簡秀英,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 7/327077/9;相關之處罰批示是由經濟活動稽查廳廳長以被轉授予之權限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所作出的;(違例訴訟程序編號16/99/IAE/SC)

梁朝泉,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 1/290706/9;相關之處罰批示是由經濟活動稽查廳廳長以被轉授予之權限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所作出的;(違例訴訟程序編號19/99/IAE/SC)

曾仲,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 7/348968/4;相關之處罰批示是由經濟活動稽查廳廳長以被轉授予之權限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所作出的;(違例訴訟程序編號20/99/IAE/SC)

古秀瓊,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 1/275648/2;相關之處罰批示是由經濟活動稽查廳廳長以被轉授予之權限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所作出的;(違例訴訟程序編號22/99/IAE/SC)

徐可欣,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編號 P. 3586893;相關之處罰批示是由原經濟司代副司長以被授予之權限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所作出的;(違例訴訟程序編號356/99/IAE/SC)

Wu Jun,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編號 146409106;相關之處罰批示是由原經濟司代副司長以被授予之權限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違例訴訟程序編號557/99/IAE-DICPI)

上述之處分批示接受司法上訴。

有關此行政行為的全文可於辦公時間內到經濟活動稽查廳索取。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於經濟局

經濟活動稽查廳廳長 吳錦松

通知編號47/2000

經濟局經濟活動稽查廳廳長吳錦松著令通知下列人士,因其在不具有效准照情況下進口屬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第59/98/M號法令重新公布之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內之貨物,根據原經濟司代司長作出的批示,決定按照上述法令第三十七條第一款及第四十七條D之規定,把有關被扣押之貨物宣告撥歸本地區所有。有關人士若對決定不服,應於本通知刊出日起計四十五天期限內,向行政法院提出司法上訴。

王慶輝,持有台灣地區護照編號X12067987;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1131/98/IAE/SC)

沈依雪,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7/344642/9;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1155/98/IAE/SC)

華志民,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編號P609349(7);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37/99/IAE/SC)

覃慶愛,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1/286926/9;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46/99/IAE/SC)

黃志濠,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7/419986/0;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96/99/IAE/SC)

羅影梨,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5/205292/5;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98/99/IAE/SC)

陳恭唇,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7/381422/0;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103/99/IAE/SC)

陳宗葉,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7/405281/2;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105/99/IAE/SC)

韋玉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編號P.3582299;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150/99/IAE/SC)

韋彬彬,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7/432310/6;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185/99/IAE/SC)

施純期,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7/357961/7;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187/99/IAE/SC)

王仲庚,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7/439970/0;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307/99/IAE/SC)

練子常,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編號P.3979428;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308/99/IAE/SC)

翁進來,持有台灣地區護照編號M15059145;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380/99/IAE/SC)

陳士志,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編號KA0076351;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七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498/99/IAE/SC)

吳純良,持有台灣地區護照編號0104106002(A);處罰批示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七日;(違例訴訟程序編號第567/99/IAE-DICPI)

上述之處分批示接受司法上訴。

有關此行政行為的全文可於辦公時間內到經濟活動稽查廳索取。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於經濟局

經濟活動稽查廳廳長 吳錦松


財 政 局

名 單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五缺,經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第五十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羅佩蓮 8.338
2.王彩雲 7.874
3.李佩儀 7.830
4.張素琴 7.508
5.何鄭詠詩 7.466
6.Alberto Domingos Ley 6.99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七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Sylvia Isabel Jacques

委員:處長 朱國宏

處長 莊綺雯

———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四缺,經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陳浩柏 8.29
2.Mélida de Assis Jorge 8.21
3.錢歌放 8.18
4.譚志成 8.1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何浩然

委員:副局長 楊寶儀

處長 朱國宏


澳 門 財 稅 廳

佈告

關於所得補充稅事宜

按照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核准之所得補充稅章程第十條一款a)項之規定,茲特佈告,凡所有在本地區於一九九九年取得該章程第三條所指收益之個人或團體,而不屬該章程第四條二款並按照七月二日第6/83/M號法律第一條之修訂條文之規定所指者,希於本年二月及三月份內,向澳門財稅廳遞交M/1式申報書一式兩份,該申報書由澳門財稅廳免費供應;倘不遵守時,將受該章程第六十四條所定之罰款處分。

茲將本佈告多繕數張,標貼於常貼告示處並以中、葡文本刊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及中、葡文報紙。俾眾周知,此佈。

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於澳門財稅廳

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本件經局長艾衛立核閱

關於房屋稅申駁事宜

按照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核准之房屋稅章程第七十一條及四月十三日第19/87/M號法令修訂上述章程之規定,特此佈告,在本年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之期間內,有關納稅人,對房屋紀錄可課稅收益,倘發現核定有不正確時,可提出申駁。

茲將本佈告多繕數張,張貼於慣常之告示處,並刊登於中、葡文主要報章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此佈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七日於澳門財稅廳

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本件經由財政局局長艾衛立核閱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名 單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七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馮炳權 8.6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十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 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志建陳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梁炳鈞

資訊處處長 盧兆宏

———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員人員組別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七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盧兆宏 8.3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訟。

(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十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正選委員: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志建陳

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梁炳鈞

———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員人員組別一等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七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張詠彤 8.58

按照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訟。

(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十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梁炳鈞

一等高級技術員 郭英

———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首席技術輔導員八缺, 經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七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 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李玉明 8.58 a)
2.關群仙 8.58 a)
3.Ricardo Manuel Meneses e Castro Seabra de Mascarenhas 8.47
4.蔡小媚 8.38
5.李夏薇 8.31
6.陳美儀 8.16
7.李卓紅 8.07 b)
8.黃淑儀 8.07 b)

a)和b)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六條之規定排序。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出訴訟。

(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十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正選委員: 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梁炳鈞

一等高級技術員 郭英

———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文員人員組別一等文員四缺,經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七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Rosita Maria Castilho Soares 8.50
2.Rosa Ng 8.42
3.李綺梨 7.96
4.梁妙儀 7.1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訟。

(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十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爟

正選委員: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梁炳鈞

一等高級技術員 郭英


衛 生 局

通 告

批示編號第1/SS/2000

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四款c項,藥物登記技術委員會之組成如下:

主席:藥物事務廳廳長。

委員:藥物監測暨管理處處長;

郭婉儀,衛生局局長指派醫生;

黃觀祥,鏡湖醫院藥劑師;

António Pedro Eurich Couto Rosado,好利安澳門

化工有限公司技術主管。

撤銷經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四日第二期第二組《政府公報》刊登,並由十二月三十一日編號第9/SSM/97作出之批示。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申道恕

批示編號第2/SS/2000

1、根據十一月十四日第53/94/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規定,中藥事務技術委員會將由如下人員組成:

主席:藥物事務廳廳長。

委員:高級衛生技術員, Lúcio Glória或其代任人張悌;

高級衛生技術員,劉月儀或其代任人張昊任;

關樹權或其代任人陳德培,由中藥業公會指定;

龔樹根或其代任人梁幼娥,由中藥業公會指定。

2、撤銷經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政府公報》刊登,並由一九九八年六月三日編號第3/SSM/98作出之批示。

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申道恕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馮潔冰為其曾任澳門衛生局衛生服務助理員,第四職階之亡夫鄧國鉅申請死亡津貼及其他有權收取的補助。任何人士如自認具有領取上述津貼及其他補助之權利,請於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提出申請。若於上述期限內無接獲任何異議,則其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申道恕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通 告

按照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前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的批示,並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一般入職考試方式招聘人員,以填補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內教學人員組別中葡官立學校的預備中學及中學教師十缺,有關教師需具有高等教育學位或同等學歷,以便教授葡國語言及文化的科目。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開考方式為一般入職考試。報考申請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於所述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2.報考條件

2.1. 凡具備下列要求之人士均可報考:

a) 葡籍或中國籍;

b) 具備官方認可的葡文不同領域的研究或(中葡)翻譯及傳譯高等課程的資格;

c )擁有葡語教學範疇的專業資格。

2.2. 優先條件:

具有以葡語作為外語的教師培訓計劃的學歷資格,該計劃是根據九月十一日第58/89/M號法令設立,並經九月十七日第57/90/M號法令修改。

2.3. 應遞交之文件:

a)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 本通告所要求的專業及學歷證明文件;

c) 如屬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需遞交由任職機關發出的個人紀錄,其內載明以往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及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和在公職的年資和工作評核,以及其他與開考有關的資料;

d ) 履歷。

報考人如屬教育暨青年局人員,文件已存檔於有關的個人檔案,則豁免遞交a)、b)和c)項所指的文件,這種情況下,應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3. 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考人須填寫《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格式表,並於指定限期及辦公時間內親自遞交至南灣大馬路926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人事處。

4. 工作性質

中葡官立學校的預備中學及中學教師負責在中葡教育的學校教授葡國語言及文化。

5. 薪俸

教學人員適用載於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附表的規定。

6. 甄選方式

甄選以知識考試為之,包括一個為時最多三小時的筆試、履歷分析及專業面試,每類方式之評分比例如下:

a) 筆試——40%;

b) 履歷分析——40%;

c) 專業面試——20%。

7.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a)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十一月一日第67/99/M號法令;

b)公職法律制度:

——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

——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所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c)教育暨青年局課程改革工作小組發表的(初中教育)葡語科目大綱。

報考人在考試時可參閱上述法規的內容。

知識考試舉行日期將於獲接納報考人的確定名單中載明。

8.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範。

9.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副局長 蘇朝暉學士

正選委員:廳長 梁勵學士

葡文中學教師 José Augusto Lopes Coutinho 學士

候補委員:處長 陳繼春學士

科長 Arlete de Fátima Jesus Pereira Xavier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韋思理


旅 遊 局

名 單

旅遊局為填補旅遊局編制之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一缺,經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第四十二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唯一應考人: 分

鄭少珍 7.91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公共關係處處長 容美華

委員:宣傳暨製作處處長 馬麗絲

旅遊活動中心處長 馬丁雄

———

關於透過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第四十五期《政府公報》第二組之開考公告,以審閱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之一般晉升開考,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現公布唯一應考人的評核名單如下:

唯一應考人: 分

何為 8.189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 稽查處處長 蕭愛珊

委員:發出准照暨稽查廳代任廳長 區莎莉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歐穎妍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只為旅遊局人員而設的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議事亭前地九號利斯大廈旅遊局一樓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通 告

因本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關於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六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確定名單內容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a)原文:“Ho Ho Leng”

應為:“Ho Ho Neng”;

b)原文:“Juliana Maria Perreira”

應為:“Juliana Maria Pereira”及中文版名單內應為“Juliana Maria Pereira”。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社 會 工 作 局

公 告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預防藥物依賴範疇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缺,經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第五十期《政府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一般入職開考的招考通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有關考試地點、日期、時間及准考人的確定名單,現已張貼於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總辦事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黃艷梅

正選委員:處長 韓衛

候補委員:處長 Lai Suzanne


體 育 發 展 局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體育發展基金現公佈一九九九年第四季度的資助表: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八日於體育發展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蕭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