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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0/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及第七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本人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DSMG)局長馮瑞權學士或其法定代位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立約人,與「衛 安〔澳門〕有限公司Guardforce (Macau), Limitada」簽訂有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大樓設施之保安及監督合約。

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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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