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0/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7/2000

刊登日期:

2000.2.16

版數:

501

  • 將若干權力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以便其作為向該局大樓設施提供保安及監督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地球物理氣象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及第七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本人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DSMG)局長馮瑞權學士或其法定代位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立約人,與「衛 安〔澳門〕有限公司Guardforce (Macau), Limitada」簽訂有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大樓設施之保安及監督合約。

    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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