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務局

 

葡 萄 牙 共 和 國 憲 法
  上 一 頁 基本原則

一九七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武裝部隊運動推翻法西斯政體,使葡萄牙人民長時期反抗獲得成功,體現了他門深切的期望。

將葡萄牙從獨裁、壓迫和殖民主義下解放出來,是一革命性轉變,使葡萄牙社會揭開了歷史上新的一頁。

這次革命、使葡萄牙人重獲基本權利和自由,為實現這些權利和自由,人民的正當代表匯聚一起,以制定一部符合國家意願的憲法。

制憲大會肯定了葡萄牙人民決心維護國家獨立、保障公民基本保障、確立民主基本原則、確保民主法治國家至上,並在尊重葡萄牙人民意願的基礎上,開闢一條通向保會主義社會的道路,建主一個更自由、公正和博愛的國家。

制憲大會在一九七六年四月二日召開的全體會議上,通過並命令制定以下的葡萄牙共和國憲法:


Home RSS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光碟 印務局展室 網頁鏈結
澳門明信片 意見箱 訂閱 搜尋器

印務局
澳門官印局街
電話:(853) 2857 3822 - 圖文傳真:(853) 2859 6802
電子郵件:info@io.gov.mo


© 1996- 2024 - 印務局-更新資料日期: 4/20/2024 - 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