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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185/99號通告
公報編號:
50/1999
刊登日期:
1999.12.13
版數:
8076-(594)
茲公布:作為《精神藥物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秘書長透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之照會作出通知:葡萄牙政府已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通知該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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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183/99號共和國總統令
- 將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之《精神藥物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公約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
第10/79號命令
- 通過《精神藥物公約》,以待加入。
第185/99號通告
- 茲公布:作為《精神藥物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秘書長透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之照會作出通知:葡萄牙政府已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通知該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
第85/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於維也納簽署的《精神藥物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相關類別
:
衛生 - 國際法 - 其他
-
衛生局
-
法務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85/99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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