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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206/99號共和國總統令
公報編號:
49/1999
刊登日期:
1999.12.6
版數:
6067
將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國際電訊聯盟無線電規則》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公約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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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34/99/M號決議
- 關於對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於日內瓦國際電信聯盟無線電通訊規章延伸到澳門給予贊同之意見。
第206/99號共和國總統令
- 將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國際電訊聯盟無線電規則》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公約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
第39-A/92號命令
- 通過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在日內瓦簽署之《國際電訊公約》範疇內之《無線電規章》
相關類別
:
傳播 - 國際法 - 其他
-
郵電局
-
法務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06/99號共和國總統令
PDF文本
第39-A/92號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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