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 葡文版本 ]
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104/99號通告
公報編號:
37/1999
刊登日期:
1999.9.13
版數:
3437
茲按命令公布:已通知作為《生物多樣性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秘書長,上述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第138/99號共和國總統令
- 將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生物多樣性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受該公約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
第21/93號命令
- 通過《生物多樣性公約》以待批准。
第104/99號通告
- 茲按命令公布:已通知作為《生物多樣性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秘書長,上述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
第34/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於內羅畢通過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相關類別
:
環境 - 國際法 - 其他
-
環境保護局
-
法務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4/99號通告
PDF文本
[ 上一頁 ]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
Adobe Reader 7.0
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