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法規:

第45/99/M號決議

公報編號:

33/1999

刊登日期:

1999.8.16

版數:

3108

  • 關於一九八九年十月六日於蒙特利爾簽訂的關於修改「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五十六條的議定書適用於澳門。
相關法規 :
  • 第45/99/M號決議 - 關於一九八九年十月六日於蒙特利爾簽訂的關於修改「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五十六條的議定書適用於澳門。
  • 第185/99號共和國總統令 - 將一九八九年十月六日之《關於修改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五十六條的議定書》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議定書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
  • 第48/97號國令 - 通過一九八九年十月六日在蒙特利爾通過之《關於修改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五十六條的議定書》,以待批准
  • 第173/99號通告 - 茲公布:作為《關於修改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五十六條的議定書》保管人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總幹事透過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之照會作出通知:葡萄牙政府已於九月十三日通知該議定書適用於澳門地區。
  •  
    相關類別 :
  • 民航 - 國際法 - 其他 - 民航局 - 法務局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5/99/M號決議

    PDF文本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