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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43/99/M號決議
公報編號:
33/1999
刊登日期:
1999.8.16
版數:
3107
關於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九日日內瓦「有關航空器權利國際認可公約」適用於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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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43/99/M號決議
- 關於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九日日內瓦「有關航空器權利國際認可公約」適用於澳門。
第202/99號共和國總統令
- 將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九日通過之《航空器權利國際承認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公約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
第33/85號政府命令
- 通過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九日在日內瓦訂立之《航空器權利國際承認公約》,以待批准。
第29/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的有關通知書,作為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九日於日內瓦簽署的《國際承認航空器權利公約》保管實體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秘書長,有關公約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
第23/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於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九日在日內瓦締結的《國際承認航空器權利公約》之中文譯本
相關類別
:
民航 - 國際法 - 其他
-
民航局
-
法務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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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99/M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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