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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42/99/M號決議
公報編號:
33/1999
刊登日期:
1999.8.16
版數:
3107
關於一九七七年「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的第一和第二議定書,適用於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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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42/99/M號決議
- 關於一九七七年「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的第一和第二議定書,適用於澳門。
第42991號法令
- 通過於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在日內瓦簽署之《保護戰爭受害者之日內瓦公約》,以待批准。
第194/99號共和國總統令
- 將一九七七年六月八日之《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附加議定書一及二》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等議定書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該等議定書係經四月一日第10/92號共和國總統令批准,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第10/92號共和國總統令
- 批准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之日內瓦公約附加議定書一及二。
第10/92號共和國議會決議
- 通過日內瓦公約附加議定書一及二,以待批准。
第135/99號通告
- 茲公布:作為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在日內瓦締結之《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保管人之瑞士聯邦政府作出通知:葡萄牙政府已通知該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
相關類別
:
對外事務 - 國際法 - 其他
-
法務局
-
相關組織
:
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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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9/M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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