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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313/99/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3/1999
刊登日期:
1999.8.16
版數:
2952
將若干權力授予消防隊隊長,作為規範澳門消防隊在澳門國際機場合作進行防火、拯救和救火工作之議定書之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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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類別
:
消防局
-
澳門國際機場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13/99/M號訓令
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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