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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93/99號通告

公報編號:

33/1999

刊登日期:

1999.8.16

版數:

2880

  • 茲按上級命令公布:已透過葡萄牙常駐紐約聯合國之代表處,通知作為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日在紐約通過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秘書長,上述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
相關法規 :
  • 第28/GM/98號批示 - 命令將公布於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一百一十八期《共和國公報》第一組之共和國議會第11/88號決議公布於《政府公報》,該決議係通過《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以待批准。
  • 第11/88號共和國議會決議 - 通過《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
  • 第93/99號通告 - 茲按上級命令公布:已透過葡萄牙常駐紐約聯合國之代表處,通知作為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日在紐約通過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秘書長,上述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
  • 第9/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 將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日訂於紐約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 第10/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一九九二年九月八日在紐約通過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修正案的中文正式文本及葡文譯本。
  •  
    相關類別 :
  • 人權類 - 其他 - 法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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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3/99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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