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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GM/99號批示
鑒於澳門房屋司現有來自房屋發展合同制度土地批給回報的房屋財產,其數量遠超出以租賃方式分配予提出申請的合資格貧困家庭的需求。
另一方面,租住按照房屋發展合同興建樓宇之社會房屋,並有意購買經濟房屋,且以現居房屋為優先考慮的家庭,其數目不斷增加。
二月一日第4/99/M號法令針對該等房屋的分配,定出較為靈活的方式,務求該等房屋能隨時因應需求而決定必租賃方式分配或出售。
鑒於根據四月十二日第13/93/M號法令興建出售之房屋,不論已落成或興建中,其數量均未能滿足市場需求;
總督根據二月一日第4/9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下令:
許可澳門房屋司根據二月一日第4/99/M號法令訂定之條件,將按照房屋發展合同制度興建的下列樓宇中屬該司財產之房屋出售予承租人:
- ──按照第76/85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 "彩虹苑";
- ──按照第78/85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如意閣"、"鴻運閣"及
"吉祥閣";
- ──按照第77/85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利達新邨";
- ──按照第12/86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樂富新邨";
- ──按照第246/85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民安新邨";
- ──按照第11/86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永添新邨";
- ──按照第33/SAES/86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 "華茂新邨";
- ──按照第258/85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康樂新邨";
- ──按照第120/SAOPH/89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 "威龍花園";
- ──根據八五年十一月七日簽訂之合同契約興建的 "新樂大廈";
- ──按照第32/SAES/86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 "海南花園";
- ──按照第75/SAES/87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 "新城市花園"第七座、第八座、第九座、第十一座及第十二座;
- ──按照第83/SAOPH/88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 "泰豐新邨"。
- ──按照第39/86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 "美樂花園";
- ──按照第38/SAOPH/88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 "八達新邨";
- ──按照第13/86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杏花新邨"
- ──按照第166/GM/89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 "威翠花園";
- ──按照第110/SAOPH/89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 "利民大廈";
- ──根據第214/SAOPH/88號批示規定興建的"東華新邨";
- ──按照第99/SATOP/95號批示規定興建的"廣華新邨";
- ──按照第182/GM/89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 "翡翠廣場";
- ──按照第164/GM/89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瑞祥新邨";
- ──按照第35/SATOP/91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 "威翠花園";
- ──按照第34/SATOP/91號批示批給土地興建的 "運順新邨"。
命令公布
一九九九年八月四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