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本人根據六月十二日第35/GM/97號批示第一款及第三款之規定,命令以中文公布三月二十日第19/89/M號法令之最初文本,以及以中文全文公布經一月二十日第5/92/M號法令及四月二十六日第18/99/M號法令修改之三月二十日第19/89/M號法令之現行文本。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