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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83/99號通告
公報編號:
30/1999
刊登日期:
1999.7.26
版數:
1758
茲按上級命令公布:已透過葡萄牙常駐紐約聯合國之代表處,通知作為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在日內瓦簽署之《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秘書長,上述公約已根據其適用於葡萄牙共和國之相同規定延伸至澳門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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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43201號法令
- 通過於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在日內瓦簽署的《關於難民地位公約》以加入該公約。
第83/99號通告
- 茲按上級命令公布:已透過葡萄牙常駐紐約聯合國之代表處,通知作為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在日內瓦簽署之《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秘書長,上述公約已根據其適用於葡萄牙共和國之相同規定延伸至澳門地區。
第2/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 將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訂於日內瓦的《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9/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簽訂的《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的中文譯本。
第1/2004號法律
- 承認及喪失難民地位制度
相關類別
:
人權類 - 其他
-
社會工作局
-
身份證明局
-
法務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3/99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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