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76/99號通告
公報編號:
30/1999
刊登日期:
1999.7.26
版數:
1755
茲按上級命令公布:已透過葡萄牙常駐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之代表,通知作為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巴黎通過之《保護世界文化及自然遺產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總幹事,上述公約之適用已延伸至澳門地區 。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第28/98號共和國總統令
- 將《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該公約係經六月六日第49/79號政府命令通過,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七九年六月六日第一百三十期《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第49/79號國令
- 通過《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以加入該公約。
第76/99號通告
- 茲按上級命令公布:已透過葡萄牙常駐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之代表,通知作為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巴黎通過之《保護世界文化及自然遺產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總幹事,上述公約之適用已延伸至澳門地區 。
第33/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的有關通知書,作為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巴黎簽署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保管實體之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總幹事,有關公約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
相關類別
:
文化 - 國際法 - 其他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法務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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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99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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