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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262/99/M號訓令
公報編號:
24/1999
刊登日期:
1999.6.14
版數:
1332
訂定地區選舉委員會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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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4/91/M號法律
- 關於核准澳門立法會選舉制度--若干撤銷。
第258/99/M號訓令
- 訂定補選一名立法會議員之日期,此係以間接選舉方式在代表企業主利益之選舉團中選出。
第262/99/M號訓令
- 訂定地區選舉委員會之組成。
第85/GM/99號批示
- 訂定一地點,用作以間接選舉方式補選一名立法會議員。
第106/GM/99號批示
- 訂定立法會議員補選之總核算委員會之組成。
高等法院
- 立法會議員間選補選之總核算。
相關類別
:
立法會
-
選舉法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62/99/M號訓令
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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