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住所設於葡萄牙之名為“Companhia de Seguros Fidelidade, S.A.”之公司申請在澳門從事一般保險業務之許可;
考慮到該申請獲許可將為本地區帶來利益,尤其使所提供之服務更趨多元化且能改善服務質量,並刺激一般保險市場之良性競爭;
鑑於按照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二十二條及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有關卷宗已適當組成並取得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之意見:
經濟協調政務司根據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三條、《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七條第四款及經十二月二十三日第264/97/M號訓令修改之四月十六日第100/96/M號訓令第二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命令:
獨一條——許可名為“Companhia de Seguros Fidelidade, S.A.”之公司,中文名稱為“忠誠保險公司”,在本地區設 立一間分支公司,以便按照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核准之一般條件及特別條件從事以下一般保險業務: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八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
經濟協調政務司 貝錫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