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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9/M號訓令

二月八日

四月十四日第13/97/M號法令制定了澳門高等校際學院(IIUM)頒授碩士及博士學位應遵守的規則,該法令第五至十五條規定了碩士學位課程的運作及有關學位的取得。

天主教會大學暨高等教育基金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一條規定,已為其擬開設的食品技術與管理碩士課程的開始運作提出申請。

鑑於其課程組織符合四月十四日第13/97/M號法令的規定,以及八月十二日第207/96/M號訓令所通過的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章程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的規定;

基此;

在天主教會大學暨高等教育基金建議下;

總督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並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b)項所賦予的權能,著令如下:

第一條——核准載於本訓令並成為本訓令的組成部分的附件內有關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的食品技術與管理碩士課程的教學學術組織及有關的學習計劃。

第二條——本課程包括食品包裝、食品分配及食品品質管理等專業。

第三條——上條所述的任一專業的學科分十二個月講授。

第四條——課程還包括一項有關專業的研究工作,為期六至十二個月,該

項工作可在學員受僱之公司,亦可在公司之實驗室或外地之大學進行,該項工作須妥善完成,又根據四月十四日第13/97/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十二條的規定,須提交一份碩士論文。

第五條——課程以英語講授。

第六條——本訓令所指的課程頒授碩士學位,並按照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章程第七條規定,獲得葡國天主教大學認可。

一九九九年二月四日於澳門政府

著頒佈

總督 韋奇立

———

附件

食品技術與管理碩士課程學習計劃

食品包裝專業

階段

學科

學時

學分

1. 食品科學與
技術的綜合部分

食品化學

20

1.4

食品物理屬性

20

1.4

食品微生物學

20

1.4

感覺分析

20

1.4

食品加工技術

20

1.4

品質控制原則

20

1.4

2. 專業選修部分 包裝系統及材料

60

4.3

包裝技術

60

4.3

運輸、商標及編碼

20

1.4

包裝品質控制

40

2.8

使用年期估計

20

1.4

3. 補充部分 資訊系統

20

1.4

後勤學

20

1.4

消費者研究

20

1.4

食品銷售學

20

1.4

研討會 法制

16

1.1

環境問題

16

1.1

總計 17 個學科

432

30.4

食品分配專業

階段

學科

學時

學分

1. 食品科學與
技術的綜合部分

食品化學

20

1.4

食品物理屬性

20

1.4

食品微生物學

20

1.4

感覺分析

20

1.4

食品加工技術

20

1.4

品質控制原則

20

1.4

2. 專業選修部分 控制的關鍵部分之風險分(HACCP)

20

1.4

工廠衛生

20

1.4

食品包裝

20

1.4

收集後技術

40

2.8

人力資源管理

20

1.4

運輸、商標及編碼

20

1.4

連鎖管理

40

2.8

使用年期估計

20

1.4

3. 補充部分 資訊系統

20

1.4

後勤學

20

1.4

消費者研究

20

1.4

食品銷售學

20

1.4

研討會 法制

16

1.1

環境問題

16

1.1

總計 20 個學科

432

30.2

食品品質管理專業

階段

學科

學時

學分

1. 食品科學與
技術的綜合部分
食品化學

20

1.4

食品物理屬性

20

1.4

食品微生物學

20

1.4

感覺分析

20

1.4

食品加工技術

20

1.4

品質控制原則

20

1.4

2. 專業選修部分 控制的關鍵部分之風險分析(HACCP)

20

1.4

工廠衛生

20

1.4

樣本品質

20

1.4

品質系統

40

2.8

人力資源管理

20

1.4

檔案組織

20

1.4

品質系統之實施、操作及保養

60

4.3

3. 補充部分 資訊系統

20

1.4

後勤學

20

1.4

消費者研究

20

1.4

食品銷售學

20

1.4

研討會 法制

16

1.1

環境問題

16

1.1

總計 19 個學科

432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