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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255/98/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2/1998
刊登日期:
1998.12.30
版數:
1711
許可修改十二月二日第248/97/M號訓令第一條所定之款項支付期——廢止十二月二日第248/97/M號訓令。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475/99/M號訓令
- 修改十二月三十日第255/98/M號訓令第一條所訂定之分段支付。
廢止
:
第248/97/M號訓令
- 許可修改九月三十日第243/96/M號訓令所指之負擔及支付期,該訓令係有關繪製筷子基平民坊小學總圖則之修改圖則。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475/99/M號訓令
廢止
第255/98/M號訓令
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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