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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55/98/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2/1998

刊登日期:

1998.12.30

版數:

1711

  • 許可修改十二月二日第248/97/M號訓令第一條所定之款項支付期——廢止十二月二日第248/97/M號訓令。
被廢止 :
  • 第475/99/M號訓令 - 修改十二月三十日第255/98/M號訓令第一條所訂定之分段支付。
  •  
    廢止 :
  • 第248/97/M號訓令 - 許可修改九月三十日第243/96/M號訓令所指之負擔及支付期,該訓令係有關繪製筷子基平民坊小學總圖則之修改圖則。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475/99/M號訓令 廢止

    第255/98/M號訓令

    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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