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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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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58/98/M號法令:
修改一月二十三日
第3/82/M號法令
第三條
第247/98/M號訓令:
核准文化基金一九九八經濟年度第二追加預算
總督辦公室:
第114/GM/98號批示
,延長澳門文化中心辦公室之存續期,約至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115/GM/98號批示,
命令公布六月十六日
第52/84/M號法令
之中譯本
第118/GM/98號批示,
命令公布七月七日
第73/84/M號法令
之中譯本
第119/GM/98號批示,
命令公布二月二十二日
第16/86/M號法令
之中譯本
第120/GM/98號批示
,延長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站辦公室(葡文縮寫為GCIE)之存續期約一 年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第128/SATOP/98號批示
,取代由十二月十八日第166/SATOP/92號批示核准之「郵政包裹、特快專遞及補充或附屬服務收費表」內,附屬服務收費之第一項——郵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