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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8/M號決議

立法會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三條第三款及第三十條第一款i項的規定及為著有關的效力,議決如下:

對於一九六七年於斯德哥爾摩修訂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延伸到澳門給予贊同意見。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七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林綺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