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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34/98/M號法令

公報編號:

32/1998

刊登日期:

1998.8.10

版數:

923

  • 許可鑄造面額為澳門幣貳圓之新硬幣。
相關法規 :
  • 第34/91/M號法令 - 核准面額為五元、一元、五角、二角及一角新硬幣的鑄造。
  • 第49/96/M號法令 - 許可鑄造面額為澳門幣拾圓之新硬幣。
  • 第34/98/M號法令 - 許可鑄造面額為澳門幣貳圓之新硬幣。
  •  
    相關類別 :
  • 硬幣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4/98/M號法令

    八月十日

    五月六日第34/91/M號法令許可鑄造面額為澳門幣伍圓、壹圓、伍毫、貳毫及壹毫之新硬幣。

    而九月九日第49/96/M號法令則許可鑄造面額為澳門幣拾圓之硬幣。

    然而,近年來輔幣流通所衍生之情況,說明了亦有需要鑄造及發行面額為澳門幣貳圓之新硬幣。

    鑑於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之建議;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總督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三十一條第三款g)項及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命令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第一條

    (許可)

    許可鑄造面額為澳門幣貳圓之硬幣,發行限量為三百五十萬枚。

    第二條

    (特徵)

    上條所指硬幣為八邊形,邊緣平滑,厚度為2.4毫米,重約9.5克(公差為1.5%),並應符合下列技術特徵:

    合金 含量 形狀 邊緣 直徑
    毫米
    厚度
    毫米
    重量
    名稱 組成元素 含量標準% 重量標準
    公差
    公差
    銅──鎳 Cu-Zn-Ni 70%-24,5%-5,5%
    ±1,75%±1,5%±0,25%
    邊形 平滑 26,0 2,4 9,5 ±1,5%

    第三條

    (圖案)

    一、硬幣正面中心之圖案為西望洋聖堂及媽閣廟,上部以中文標明面額,下部有葡文“2 patacas”(貳圓)之字樣。

    二、硬幣背面中心為“Macau”及“澳門”之字樣,在上部以一隻按中國象徵學代表“幸福”之蝙蝠為圖案,下部標明鑄造年份。

    第四條

    (開始流通)

    面額為澳門幣貳圓之硬幣於一九九八年最後一個季度投放流通。

    一九九八年八月五日核准

    命令公布

    總督 韋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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