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 葡文版本 ]
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168/98/M號訓令
公報編號:
29/1998
刊登日期:
1998.7.20
版數:
858
將若干權力授予路氹填海區發展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路氹—— 小橫琴高架橋」承攬工程之統籌及監督合同之簽署人。
葡文版本
相關類別
:
公共建設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68/98/M號訓令
七月二十日
PDF文本
[ 上一頁 ]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
Adobe Reader 7.0
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