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共和國總統府
批示一項,內容係關於批准澳門政府與汶萊政府之間之空中運輸協定及有關附件
澳門政府
- 修改十二月二十六日第76/90/M號法令(內部保安) —— 重新公布整份十二月二十六日第76/90/M號法令
- 核准學生福利基金一九九八經濟年度第一追加預算
- 許可就執行「氹仔/路環高架橋 —— 小橫琴」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第一審法院法官、檢察長及檢察官之官職
- 委任第一審法院法官及檢察官
總督辦公室:
-
第50/GM/98號批示,內容係將出口受配額限制之貨物而發出原產地為澳門之證明文件,所徵收之手續費訂為百分之零點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