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 取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GAES)項目組,並設立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GAES)技術辦公室
- 規範六月三日第2/96/M號法律所指之死後捐贈人紀錄(REDA)及捐贈人個人卡之發出
- 將若干權力授予財政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與Royal Mint公司就鑄造及供應澳門新流通硬幣訂立之合同之簽署人
- 廢止一月二十二日第17/90/M號訓令所給予之許可(澳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終止)
- 核准並執行文化基金一九九八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 核准並執行旅遊學院一九九八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 核准並執行海事署福利會一九九八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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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示 第32/GM/98號,核准對外貿易統計專業補充培訓課程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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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SATOP/98號批示,將嘉模堂堂區所有地籍圖轉為確定地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