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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辦公室
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11/1998
刊登日期:
1998.3.16
二月十六日第19/98/M號訓令第一條(將總督之專屬權限授予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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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19/98/M號訓令
- 將總督之專屬權限授予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以便許可設立常設基金以及按照四月十六日第101/96/M號訓令第一條所列之實體及部門委任管理該常設基金之負責人。
相關類別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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