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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8/M號訓令

二月二日

第一條——許可設立一家名為“Sociedade Financeira Seng Heng Capital Ásia, S.A.R.L.”,中文名稱為“誠興投資亞洲有限公司”之金融公司。

第二條——公司資本額最低為澳門幣50,000,000.00(伍仟萬元)。

第三條——該將設立之公司應採用經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核准之章程。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