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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5/98/M號訓令
公報編號:
2/1998
刊登日期:
1998.1.12
版數:
12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改善及擴建蓮峰泳池——第一期及第二期」第15/ED/97號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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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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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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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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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8/M號訓令
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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