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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288/97/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2/1997
刊登日期:
1997.12.30
版數:
1837
修改八月四日第190/97/M號訓令(協調/監察澳門文化中心之工程)所指之支付期—— 廢止第190/97/M號訓令。
葡文版本
廢止
:
第190/97/M號訓令
- 許可對七月二十二日第177/96/M號訓令所指之負擔及支付期所作之修改。
相關類別
:
市政署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8/97/M號訓令
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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