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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15/97/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7/1997

刊登日期:

1997.9.15

版數:

1056

  • 許可就創作、執行、運輸及安裝一組雕刻品,使之與澳門文化中心之外貌配置成一體之事宜訂立合同。
相關類別 :
  • 市政署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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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5/97/M號訓令

    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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