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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85/97/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1/1997

刊登日期:

1997.8.4

版數:

909

  • 核准澳門高等校際學院教育學碩士課程之學術及教學組織以及有關之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第13/97/M號法令 - 規範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取得碩士及博士學位之方式。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聖若瑟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85/97/M號訓令

    八月四日

    四月十四日第13/97/M號法令訂定了澳門高等校際學院(IIUM)根據有關章程第五條的規定頒授碩士及博士學位的規則。

    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一條規定,天主教會大學暨高等教育基金已為其擬開設的課程開始運作提出申請。

    並考慮到其課程組織符合四月十四日第13/97/M法令的規定,以及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章程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的規定。

    基此;

    在天主教會大學暨高等教育基金建議下;

    總督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並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b)項所賦予的權能,著令如下:

    第一條——核准載於本訓令並為組成部分的附件的有關澳門高等校際學院教育學碩士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組織及有關的學習計劃。

    第二條——本課程包括教育規劃專業、教育管理專業和跨文化教育專業。

    第三條——上款所指任何專業的學科分四個學期講授。

    第四條——課程還包括一份關於有關專業題目研究的原創論文答辯。

    第五條——論文的提交及答辯在完成授課部份後進行,而有關期限將在有關規章確定。

    第六條——按照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章程第七條規定,本課程頒授碩士學位並自動地獲得葡國天主教大學認可。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五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

    總督 韋奇立

    ———

    附件

    教育學碩士學習計劃

    教育規劃專業

    學期 學科 種類 每週學時 學分

    第一

    教育研究方法 一般 3 3
      教育規劃方法 " 3 3
      教育管理模式 " 2 2
      研討會 專門 2 1

    第二

    規劃的先進方法 " 3 3
      規劃及計劃管理 " 3 3
      教育計劃 " 2 2
      研討會 " 2 1

    第三

    特性與文化之間 一般 2 2
      教育評估 專門 2 2
      論文跟進研討會 " 2 1

    第四

    論文跟進研討會 " 2 1

    教育管理專業

    學期 學科 種類 每週學時 學分

    第一

    教育研究方法 一般 3 3
      教育規劃方法 " 3 3
      教育管理模式 " 2 2
      研討會 專門 2 1

    第二

    人力資源管理 " 3 3
      物質資源管理 " 3 3
      教育計劃 " 2 2
      研討會 " 2 1

    第三

    特性與文化之間 一般 2 2
      教育評估 專門 2 2
      論文跟進研討會 " 2 1

    第四

    論文跟進研討會 " 2 1

    跨文化教育專業

    學期 學科 種類 每週學時 學分

    第一

    教育研究方法 一般 3 3
      教育規劃方法 " 3 3
      教育管理模式 " 2 2
      研討會 專門 2 1

    第二

    文化世界觀及文化動力 " 3 3
      教育社群 " 3 3
      教育計劃 " 2 2
      研討會 " 2 1

    第三

    特性與文化之間 一般 2 2
      東——西:文化之間的價值與關係 專門 2 2
      論文跟進研討會 " 2 1

    第四

    論文跟進研討會 "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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