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本人根據六月十二日第35/GM/97號批示第一點及第三點之規定, 命令公布二月十五日第10/82/M號法令原文之中文本,以及經一月 十五日第5/96/M號法令修改後之該法令之現行文本之中文本。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八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