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第301/96/M號訓令

十二月十六日

鑑於需要培訓中學教師,故必須核准澳門大學教育學學士學位課程之新學習計劃和學術與教學編排;

經澳門大學建議,總督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b)項所賦予的權能,著令如下:

第一條、核准作為本訓令組成部分之附件一和附件二所載之教育學學士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和學術教學編排。

第二條、廢止八月二十九日第185/94/M號訓令。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六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佈。

總督 韋奇立


 附件 I

教 育 學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1. 學術範圍:教育學。

2. 專業範圍:

2.1. 中文。

2.2. 英文。

2.3. 數學。

3. 課程之正常期限:八個學期。

4. 完成課程所需之學分:153學分。


附件 II

1. 教育學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專業)

科目 種類 週時數 學分
第一學年
教育學導論 必修 3 3
心理學導論 " 3 3
中學教學法一 " 3 3
中文寫作 " 3 3
中國文學史一及二 " 6 6
中國現當代文學作品選讀一及二 " 6 6
現代漢語一及二 " 6 6
葡萄牙語一及二 " 6 6
英語研習 補充 6 6
第二學年
教育社會學 必修 3 3
教育心理學 " 3 3
中學教學法二 " 3 3
文學導論與文學寫作實踐 " 3 3
古代散文一及二:進階一及二 " 6 6
中國文學史三及四 " 6 6
中國通史一及二 " 6 6
葡萄牙語三 " 3 3
定量方法 補充 6 6
第三學年
課程發展 必修 3 3
教育技術 " 3 3
教學實踐一 " 3 3
中國古籍導論 " 3 3
現代中國文學專題一 " 3 3
古代韻文一及二 " 6 6
古代漢語一及二 " 6 6
論語 選修(*) 3 3
孟子 " 3 3
古典小說 選修(**) 3 3
古典戲曲 " 3 3
詩經 " 3 3
楚辭 " 3 3
莊子 " 3 3
文心雕龍 " 3 3
中國語言學專題一及二 " 3 3
第四學年
教育專題 必修 3 3
教學實踐二 " 6 6
文學評論一 " 3 3
中國近現代歷史專題一 " 3 3
中國文化藝術史一及二 " 6 6
中國思想史一及二 " 6 6
特殊教育導論 選修(*) 3 3
教育行政 " 3 3
學生輔導 " 3 3
古典文學專題 選修(**) 3 3
唐詩 " 3 3
宋詞 " 3 3
文藝學專題 " 3 3
中史教學法 " 3 3

2. 教育學學士學位課程(英文專業)

科目 種類 週時數 學分
第一學年
教育學導論 必修 3 3
心理學導論 " 3 3
中學教學法一 " 3 3
實用英語一:初階一及二 " 6 6
語言學導論一及二 " 6 6
文學導論一及二 " 6 6
現代漢語一及二 " 6 6
葡萄牙語一及二 " 6 6
定量方法 補充 3 3
第二學年
教育社會學 必修 3 3
教育心理學 " 3 3
中學教學法二 " 3 3
實用英語二:進階一及二 " 6 6
英語語言描述:語言學與音韻學一及二 " 6 6
英語文學作品簡介一及二 " 6 6
應用語言學一及二 " 6 6
翻譯導論 " 3 3
葡萄牙語三 " 3 3
第三學年
課程發展 必修 3 3
教育科技 " 3 3
教學實踐一 " 3 3
實用英語三:高級英語一及二 " 6 6
英語語言描述:語法與詞彙一及二 " 6 6
二十世紀英國文學一及二 " 6 6
專門英語技能訓練:寫作 選修(*) 3 3
專門英語技能訓練:閱讀 " 3 3
專門英語技能訓練:聽力 " 3 3
專門英語技能訓練:口語 " 3 3
古代韻文一及二 選修(**) 6 6
中國文化藝術史一及二 " 6 6
英語研習一及二 " 6 6
第四學年
教育專題 必修 3 3
教學實踐二 " 6 6
語言測試 " 3 3
實用英語四:流利英語一及二 " 6 6
英語專題選讀一及二 " 6 6
特殊教育導論 選修 3 3
教育行政 " 3 3
學生輔導 " 3 3
專門英語技能訓練:寫作 選修(**) 3 3
專門英語技能訓練:閱讀 " 3 3
專門英語技能訓練:聽力 " 3 3
專門英語技能訓練:口語 " 3 3
專門英語技能訓練:演講 " 3 3
定量方法 補充 3 3

3. 教育學學士學位課程(數學專業)

科目 種類 週時數 學分
第一學年
教育學導論 必修 3 3
心理學導論 " 3 3
中學數學教學法一 " 3 3
計算機科學(資訊)一 " 3 3
線性代數 " 4 4
數學分析一及二 " 10 10
幾何學 " 4 4
葡萄牙語一及二 " 6 6
英語研習 補充 6 6
第二學年
教育社會學 必修 3 3
教育心理學 " 3 3
中學教學法二 " 3 3
計算機科學(資訊)二 " 3 3
有限數學 " 3 3
代數一及二 " 6 6
實數分析一 " 3 3
概率與統計 " 3 3
數學分析三 " 4 4
數值分析 " 4 4
葡萄牙語三 " 3 3
自由選修科 自選 3 3
第三學年
課程發展 必修 3 3
教育技術 " 3 3
教學實踐一 " 3 3
力學一 " 4 4
普通物理一及二 " 8 8
實數分析二 " 3 3
統計理論 " 3 3
複變數函數分析 " 3 3
微分方程式 " 4 4
第四學年
教育專題 必修 3 3
教學實踐二 " 6 6
運籌學 " 4 4
數學專題 " 3 3
數學物理方法 " 4 4
講座 " 3 3
中學物理實驗 " 2 2
特殊教育導論 選修(*) 3 3
教育行政 " 3 3
學生輔導 " 3 3
中學(物理)教學法 選修(**) 4 4
中學(物理)實驗室教學法 " 4 4
計算機在數學教學上之應用 " 4 4
計算機(資訊)教育在中學上之應用 " 4 4

註:

(*)學生必須自每組選修一門科目。

(**)學生必須自每組選修兩門科目。

註:

1. "自選科"

教育學學士學位課程數學專業之學生必須自大學開設之其它學士學位課程中選修一門科目。

2. "葡萄牙語一、二、三"

係1992/93學年及以後入學學生之必修科。

3. "定量方法"

包括數學和資訊科目。

4. "英語研習"

教育學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專業及數學專業之學生必須自教育學學士學位課程英文專業中選修兩門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