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 訂定使用澳門國際機場應繳付之費用--廢止八月七日第228/95/M號訓令
- 許可就執行位於塔石被列為文物之建竽物內之第二審法院及絡審法院新設施之規劃訂立合同
- 許可就執行「設計/建造澳門公共衛生化驗室」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 許可就「於澳門污水處理廠附近建造一停車場」之承攬工程提供質量管制服務訂立合同
- 許可就執行「筷子基填海區海旁之雨水溝及抽水站」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 修改編製《地基尺寸指南》之支付期--廢止七月十日第204/95/M號訓令
- 將總督之若干本身權限授予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以便作出十二月十九日第62/94/M號法令所載之行為
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