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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第154/96/M號訓令
六月十七日
通過分析本地化計劃,發現澳門各公共部門在短期及中期均普遍需要聘任行政人員。
所以,適宜透過特別開考聘任備用人員,以確保將來澳門公共行政有足夠的行政文員。
因此,須按照本訓令就有關考試及甄選培訓課程大綱作出規定。
基此;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通過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十四條第三款及《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c)項的規定,總督命令如下:
獨一條:核准載於本訓令的組成部分,即附件I及II上的聘任備用三等文員的考試及甄選培訓課程大綱。
一九九六年六月七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
———
附件I
投考三等文員甄選培訓課程之考試大綱
除可能需接受《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條二款所載方式之甄選外,投考三等文員甄選培訓課程之人士尚須接受以下測試:
一、默書(因應投考人在葡文或中文學校取得學歷而分為葡文或中文),約為二百五十字。
二、按照上指條件進行打字或文書處理,限時十五分鐘。
三、口頭回答三個一般有關文化的問題;凡來自中文教育制度的投考人以葡文作答,來自葡文教育的,則以中文作答。
附件II
為期三個月之甄選培訓課程大綱
公共行政
1. 公共行政
- -行政概念
- -行政系統
- -行政法
2. 行政組織
a)直接和間接行政當局及市政行政當局
b)本地區行政組織
- -管理機關
- - 公務法人
- -公共部門
- -自治實體
- -市政廳
公共職能
1. 概念
2. 職位、職務、編制、職程、職級
3. 職程制度
4. 領導及主管之職務
5.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 -履行公職
- -審計法院之批閱制度
- -任用及就職
- -臨時委任轉為確定委任
- -代任、兼任及署任制度
- -調動方式
- -終止職務
- -開考
- -提供勞務。正常、超時及輪班工作制度
- -工作評核
- -報酬及補助
- -退休及撫恤
- -紀律制度
6. 年假、缺勤及無薪假和特別假
- -年假制度
- -關於工作守時及缺席之概念
- -各種缺勤及無薪假和特別假之制度
- •每一個案之步驟
- •職務情況之反映
- •不合理缺勤所導致之後果
- •身為學生之工作人員
- •母親身份及父親身份
- •在職薪金,收回
公共會計
1. 公共財政概念
2. 公共收入及支出
- -概念及分類
- -投資計劃(PIDDA)
- -公共開支之落實
- •申請基金
- •十二分之一及預算內資金
- •財產及勞務之取得
- •公開競投
- •行政合同
3. 公共會計
- -基本特徵
- -規範
- -財政司之性質及職權
- -公共部門之行政及財政制度
4. 預算
- -概念及功能
- -預算原則及規則
- -收入及支出之評估方法
- -預算架構
- -自治實體本身之預算
- -本地區預算之執行
- •預算之更改及檢討
- -預算之監督
- -結算賬目
存貨管理及財產管理概述
1. 存貨管理
- -物資、行政及經濟管理
2. 財產
- -財產之分類
- -紀錄及財產清冊
- •財產紀錄編排
- -財產責任
- 行政檔案
1. 一般概念
- -文件
- -存檔文件
- -檔案——概念及分類
2. 檔案系統
- -匯集、獨立及聯合系統
- -文件評估
3. 行政或常用檔案
- -常用檔案之功能
- -文件之組織/管理
- •文件之製作及程序
- -修復及控制方式
- •登記系統
- •分類
4. 最新檔案技術之應用
視窗及文書處理介紹
- •視窗介紹
- •Word for Window功能
- •中文輸入法(a)
公眾接待
1. 人際關係及溝通機制之一般概念
2. 模擬實習
語言課程
1. 職務葡文(a)
2. 職務中文(b)
(a)適用於來自中文教育之投考人。
(b)適用於來自葡文教育之投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