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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 第4/SAAEJ/96號批示 | 公報編號: | 8/1996 | 刊登日期: | 1996.2.22 | 版數: | 31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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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律 - 訂定澳門教育制度的總綱。第12/SAAEJ/93號批示 - 關於通過葡語為教學語言之一般原則、課程編排、課程計劃及教育資源的資助。 第26/SAAEJ/93號批示 - 通過以葡語授課之中學生成績評核制度--廢止四月十一日第五/SASAS/八九號批示,經五月三十日第六五/GM/九○號批示及三月十一日第三/SAAEJ/九三號批示所作之新行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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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類別 : | 中學教育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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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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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SAAEJ/96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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