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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7/96/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1996

刊登日期:

1996.1.29

版數:

170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暨財政政務司,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設立澳門生產力暨技術轉移中心之公證書之簽署人。
私營機構 :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7/96/M號訓令

    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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