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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336/95/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2/1995
刊登日期:
1995.12.26
版數:
2970
將若干必需之權力授予派駐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之政府代表,以便其能代表本地區作為增加該公司資本之公證書之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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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機構
: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36/95/M號訓令
十二月二十六日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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