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300/95/M號訓令:
第301/95/M號訓令:
總督辦公室:
立法會:
保安政務司辦公室:
附註: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四十六期《政府公報》第一組增發一副刊,內容如下:
第58/95/M號法令:
《刑法典》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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