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八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 修改十二月三十日第67/94/M號法令第五條,及增設汽車保障基金之項目
- 修改由一月十三日第1/87/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退休基金組織章程》第六條第一款(澳門退休基金組織行政委員會成員之委任期限)
- 根據二月二十三日第14/94/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一款關於轉入超額人員狀況之規定,說明澳門公共行政人員之固定及長期報酬之預算情況
- 規範登記局局長助理及公共公證員助理之通則
- 許可就執行氹仔綜合運動場工程之一般協調、技術輔助及監察訂立合同
- 發行及流通以「聯合國五十周年」為主題之特別郵票
- 將總督涉及旅遊培訓學院之執行職能之本身權限授予傳播、旅遊暨文化政務司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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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GM/95號批示,關於烏拉圭公民進入澳門時豁免簽證事宜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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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SAAEJ/95號批示,關於對相等於中學課程第十二年級學科之報名事宜
註: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一日第三十七期《政府公報》第一組增發一副刊,內容如下:
澳門政府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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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GM/95號批示,認可及命令將《律師紀律守則》公佈